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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县区 >> 山丹 山丹县调整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待遇水平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18年09月20日 09:59

  中国张掖网山丹讯 近日,山丹县社保局为全县符合调整范围的因工伤残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整了伤残待遇和抚恤金待遇。本次调整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一到六级分别增加75到101元,按工作年限分别增加18到48元;生活护理费一到三级分别增加154到258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增加39到46元。调整后为待遇享受人员补发2018年1到9月差额共计1.27万元,全县因工伤残人员伤残待遇月发放金额人均增加202元,平均待遇水平达到2219.46元;工亡遗属抚恤金人均增加43元,平均待遇水平达到1051.82元。伤残人员及工亡人员遗属生活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李晓芳)

 

 

编辑: 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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