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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县区 >> 山丹 多措并举 调解仲裁工作呈现新气象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17年12月04日 16:50

原标题:多措并举 调解仲裁工作呈现新气象----山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几点做法
       中国张掖网山丹讯  近年来,山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紧紧围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目标要求,以全面落实“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的整体思路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着力提升仲裁机构效能、注重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成效显著。

  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效果显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在充分论证,认真调研的前提下,研究制定了《山丹县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主动和相关部门沟通,在各方的大力协作配合下,目前,我县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规范为“山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配备院长1名、副院长1名、专职仲裁员3名。现人员全部到位,且从事基层工作均在十年以上,其中4人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均达五年以上。

       2016年6月,人社局搬迁新办公场地,为仲裁院配备了25平方米办公室2间、48平方米仲裁庭1个、25平方米调解室1间、25平方米档案资料室1间。仲裁庭参照人民法院审判庭的样式打制了仲裁员席,设置仲裁员席位3个,配备了相应桌椅,审理区设置了书记员席、当事人席及委托代理人、第三人、证人席位,并设置旁听席位6个;配备了声像同步摄录系统和书记员记录同步显示系统,书记员席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实物扫描仪;仲裁庭内悬挂了仲裁庭徽,张贴了仲裁庭庭审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仲裁员名录、仲裁院廉洁建设制度、仲裁程序及仲裁申请须知、禁止吸烟标牌等;并配置了茶水柜、暖水壶等设备,方便当事人使用。调解室配备了办公桌椅2套,当事人席位4个,悬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徽、调解制度和调委会组织机构图,配置了茶水柜、暖水壶等设备。按要求为仲裁院配备了办公室、办公电脑、打印机、数码照相机1台、执法记录仪2台等办公设施,保障日常工作的需要。仲裁院及仲裁庭都实现了互联网与仲裁办案系统专网全覆盖,各项基础设施日趋完备,基本满足了仲裁院办案需要。目前,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岗位设置合理,工作保障有力,信息化建设达标,实体化建设成效显著。

  仲裁调解效能化建设稳步提高我县仲裁工作坚持服务为先,高效便捷的原则,以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为目标,把服务理念贯穿于争议处理全过程,为此,我们先后制定、印发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建议制度》、《仲裁庭审语言及仪表规则》、《山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争议导诉服务制度》、《山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廉政建设制度》等十几项规章制度,使全部仲裁工作始终处于制度的约束之中。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处理程序,修改完善了庭审程序,将庭审质证置于当庭调查之前,通过质证,突出调查重点。规范接待立案、举证质证、庭审程序、文书写作和送达等工作,做到审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裁决结果统一,仲裁受、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在每一起具体案件的处理上,积极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注重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相互联动、有序衔接的多元处理方式。同时,创新宣传方式,推出“阳光仲裁”品牌建设、“仲裁巡回庭”活动、仲裁建议书制度等多项措施,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透明化、公开化,进一步提升了调解仲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两年来,按照省、市的要求,我们注重加强仲裁院信息建设,积极推广使用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全面规范案件处理,认真完善了案卷归档、查阅制度,在做好本年度案件材料归档的基础上,对以往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建立了查阅目录,设置仲裁案卷专用柜,由专人管理,使仲裁案卷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实现了仲裁文书统一格式、统一用纸、统一装订、统一归档“四个统一”,提升了案件处理质量,提高了办案的专业性。仅2017年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3起,其中处理终结80起(案外调解5起,不予受理9起,立案处理66起),为127名劳动者维护经济权益101.55万元。

  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在充分发挥仲裁院调解职能优势的同时,我县仲裁院突出案件调解,注重柔性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仲裁工作的始终,实行案前、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推出案前仲裁建议书、仲裁建议书,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积极通过调解解决争议。着力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引导和指导,不断提升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效能,使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始终在稳步推进中有序发展。我们依托乡镇司法所、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企业工会组织,在乡镇、社区、部分企业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现在全县8个乡镇、6个社区、69户企业、27个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同时,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建立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推动调解工作。 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30号)文件精神和省、市的要求,今年8-10月,对已成立的基层调解组织进行了进一步的摸底调查,并选择人口密集、用工单位较多的乡镇和用工较多的企业作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试点,设置专门的调解场所,制定了工作制度,规范了法律文书,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工作步入正轨。目前有8个乡镇、9户企业作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试点,建设了规范的调解室,并在仲裁院的指导下逐步开展工作。以推行仲裁建议书,以案举法的方式,针对涉及部分企业的裁决、结合案例,引导和帮助试点单位改进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促进了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化,减少了因企业管理不规范,管理失误引发的争议。

  提升能力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抓学习,提升能力强素质。为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仲裁院建立了仲裁员学习例会制度,将日常办案涉及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内容,制定全年学习计划进行系统学习,提升专业素质。加强仲裁与诉讼的衔接,组织仲裁员观摩法庭庭审,观看法律文书的制作、管理,与法官讨论相关仲裁案件的处理。开展仲裁案卷评议活动,对已处理的案卷,组织“回头看”,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切实提高仲裁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抓机制,提升效能筑基础。紧紧围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相关规定,先后完善了首问责任制和仲裁导诉制度,全面贯彻限时办结制和错案追究制,对符合案件受理条件,且材料、手续齐全的,做到快调、快审、快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案件的审结,并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对裁决或者调解书,确定专人负责审核。至目前,在法定时限内案件结案率到100%。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对仲裁案件进行不定期回访,了解案件处理结果的落实情况,避免矛盾纠纷的激化。三是抓宣传,提升意识补短板。结合“12333”全国人社系统政策咨询日及全县法制宣传周活动,并和县劳动监察、社保等单位实行联动,印制宣传材料,深入工地车间,普法到广场,送法进企业,为职工们咨询,帮劳动者解惑。还利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将法律法规、争议解决途径等直接送到企业、学校、居民中,使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知晓法律。今年9月,举办了各类培训班三期,以以案说法+法条解答的方式进行了专题辅导和精彩讲解,为参训人员在服务基层、应用劳动法律,提升法制意识,树立法治思维上做了铺垫,送去了“及时雨”。四是抓管理,提升服务树形象。我县仲裁工作始终坚持以“精细化管理”为切入点,以“标准化服务”为落脚点,突出作风建设,狠抓日常管理,在仲裁院实行优质服务“三六五”,“三”即接待群众“三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杯茶水问候,一个座位相让。“六”即工作期间“六不准”:不准让办事群众受冷落,不准将受理事项拆分告知,不准对答复事项问非所答,不准对群众质疑推诿搪塞,不准因上下班时间延误工作,不准因工作差错激化矛盾。“五”即行为规范“五个好”:接待好每一位来访者,接听好每一个来电,讲好每一句涉法术语,解释好每一项政策法规,遵守好每一项规章制度。

       几年来,仲裁院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的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山丹发挥了积极作用,树立了山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良好形象。 (陈多明 毛宏)

 

 

编辑: 郑明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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