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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张掖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工作综述 来源:张掖日报    2019年12月04日 15:37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张掖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工作综述

  记者 陈海

  一次次视察调研、一条条意见建议、一部部法规制定,凝聚着市人大常委会神圣的责任与担当。

  一组组民生数据、一桩桩民生实事、一份份民生责任,盘点着一部不负人民重托履职尽责、可圈可点收获满满的耀眼篇章。

  一项项改革创新的举措、一次次务实有效的监督、一张张精彩的“成绩单”,激荡着市人大常委会奋发有为、务实求效的铿锵脚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张掖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及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党的领导,着力优化人大依法履职工作环境

  市委高度重视新时代人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大有关会议精神,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全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把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及人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市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全国人代会和省人代会精神,并先后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人大工作座谈会等专题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市委人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地方立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支持人大依法推进工作。建立人大工作考核制度,将人大工作纳入县区党委考核体系。对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推动中央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及市委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重视人大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研究解决工作人员紧缺等突出问题,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将代表培训计划列入市委干部培训主体班次,保障培训经费,两年来市级人大代表和市县乡人大工作者专题培训基本实现全覆盖。支持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市县财政列支420万元,建成228个代表之家并充分发挥作用。全市各级组织和有关方面充分认识人大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为各级人大依法履职提供工作支持。县区党委将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布局,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考核;普遍建立人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涉及人大职权范围的事项事先向人大常委会通报,听取意见建议。对人大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安排部署的工作、组织开展的活动,“一府一委两院”和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形成了党委重视支持、人大主动作为、“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方面协同配合、代表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全面提升了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新时代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机关集体学习、人大代表培训的第一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筑牢思想基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工作,确保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始终体现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始终与“一府一委两院”在工作上保持同心同向,形成推动发展的整体合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中,认真倾听百姓呼声,充分反映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作用,在人大工作中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常委会党组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重要原则,自觉维护市委在全市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对市委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指示精神,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依法按程序进行。为保障请示报告制度有效落实,在过去已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制度,研究制订了《中共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须向市委请示的7个方面的重大事项和报告的5个方面的重要情况,以及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的范围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坚持定期报告和专题报告相结合,确保人大及常委会各项工作在市委领导下依法按程序进行。同时,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支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中,积极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在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的关键时期,及时做出《关于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适时将党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为依法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推进问题整改整治提供了有力支持和法治保障。为推动新修订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适时作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定》,对全市各级组织、社会各界和各族群众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提出要求,采取召开学习贯彻宪法座谈会、修订完善宪法宣誓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学习贯彻宪法联系点、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等措施,推动我市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公众参与”的思路,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常委会每年专题向市委报告开展立法考察、编制立法计划、确定立法项目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报请市委研究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在地方法规起草过程中,对涉及的重大事项、需要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在地方法规审议修改阶段,及时提请召开市立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专题报告法规起草、修改、征求意见、审议等情况,按照会议要求认真修改完善,提请市委研究审定。市委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从加强工作指导、推进立法项目、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支持和保证人大常委会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权。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认真抓好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找实找准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为制定法规打好工作基础。成立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介入法规制定全过程,加强督促指导,协商解决问题,掌握工作动态,推动立法进程,保证法案质量。从省内外聘请6名立法咨询专家,提供专业指导;建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大公众有序参与;选派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得到支持帮助。注重发挥政府和公众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把充分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作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立法工作部署,承担具体立法任务,协调配合推进立法工作。把立法的过程作为集中民意民智、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拓展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渠道,凝聚社会共识,扩大社会影响。把立法的过程作为充分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过程,法规草案形成后,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常委会会议一审、市立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讨论、常委会会议二审、市委常委会审定等工作程序,使党的主张、人民的意志在地方法规中得到充分体现。2017年制定出台了我市首部地方立法的基础性、程序性法规《张掖市立法条例》及有关地方立法的10项制度。2018年制定出台了我市第一部地方实体法《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2019年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部署要求,着手制定《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依法履行职责,在支持服务发展大局中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紧贴市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切开展有效监督,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着力解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深入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组织调研视察组,连续两年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以及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工作和整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目标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巩固整改成果。通过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人大代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积极向全国人大、省人大调研组反映我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等形式,充分发挥人大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精准扶贫脱贫、国有资产管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视察,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行监督,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城乡低保、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卫生计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通过转办、督办审议意见,支持政府加强和改进民生领域相关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切的现实问题。围绕法定职责加强预算审计监督,加强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查常态化监督,对政府提请事项适时作出决议,支持财政资金安排和调整使用更多向推动高质量发展、精准脱贫、生态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倾斜。针对计划、预算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落实。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政府预算执行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听取审议政府宏观经济运行、计划执行情况、“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围绕促进法律法规实施进行监督,每年选定一些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在全市有效贯彻实施。重点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旅游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行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推动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政府依法行政纳入常委会常规监督工作的重要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听取法检“两院”专项工作汇报,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等方面工作进行调研视察,组织代表观摩庭审,参加法院、检察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健全常态化监督司法工作机制,推进公正司法。围绕增强监督实效改进工作方法,把调查研究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基础,精心选题深入实际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较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审议监督提供有益参考。坚持对“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量化”工作评价,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强化对党委关注、社会关切和代表关心重点工作的跟踪问效,促进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改进工作,推动问题解决。把审议意见督办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工作机构,适时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促进意见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营造良好环境,支持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拓展代表履职渠道,认真办好代表意见建议,切实保障代表投身履职“主战场‘’,让代表的“好声音”掷地有声,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健全完善代表履职及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办法,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及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的办法》等制度,依法保障人大代表履职,丰富代表活动载体,加强代表服务保障,提升代表工作水平。规范代表之家管理和运行,紧贴代表履职需求,密切联系当地实际,积极组织代表进“家”开展培训交流、联系选民、知政议政、述职评议、代表主题日等活动,基本实现代表进家活动常态化,代表的桥梁纽带和示范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始终把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作为基础性工作,针对换届后新当选代表和新进人大工作者的实际,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基本知识为重点,采取“送出去学”、“请进来教”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在全国人大深圳、北戴河、北京、浙江等培训基地及市内举办培训班198期,对市县乡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进行了全员轮训,提高了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政府领导牵头领办、常委会各委室对口督办、政府部门负责承办等工作机制,加大现场督办力度,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人大代表、相关委室和部门负责人,每年筛选6至10件党委关心、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每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和重点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并对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票决,公示票决结果,督促有关方面加强与代表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办理实效,推动问题解决,近年来对建议办理工作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都在98%以上。制定并落实本届常委会任期内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常委会相关活动全覆盖的工作要求,近年来,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活动的市级代表覆盖面达到80%以上,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得到提高。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增强联系实效,增进互动交流。建立落实政府通报政情制度,利用代表培训、相关会议等时机,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使代表更好地围绕中心履行职责。积极协调“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联系,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与人大代表沟通情况、座谈交流,充分发挥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支持配合。

 

 

编辑: 王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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