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新浪微博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2018专题 >> 今日头条 甘州:集中宣判两起涉黑案涉恶案件 来源:张掖日报    2019年05月14日 10:22

  近日,甘州区法院对两起涉黑案涉恶案件进行了公开集中宣判,“村霸”曹某因寻衅滋事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暴力讨债、非法拘禁他人的邹某、段某某、蒋某某、程某某因非法拘禁罪分别获有期徒刑两年至一年不等。

“村霸”横行乡里为害十年伤人毁财作案13起

  酒后数次无故滋事伤害他人,毁坏财物价值数万元,通过拉票贿选当选村委会主任,长期横行一方,危害百姓的曹某因寻衅滋事罪成为全市首个获刑“村霸”。

  曹某自2004年4月起先后担任甘州区沙井镇某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沙井镇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长期以来,曹某通过威胁、恐吓、殴打、打砸等暴力手段欺压乡邻、横行乡里,无故滋事,多次毁坏他人财物,殴打伤害他人,致四人轻微伤,在沙井镇沙井村成为无人敢惹的“村霸”。在审理中证实,曹某曾多次因殴打他人、破坏财物、在村委会主任选举中贿赂选民、破坏选举秩序等行为被甘州区公安局治安处罚和行政拘留,但仍不思悔改,继续作恶多端。

  “多行不义必自毙”,气焰再嚣张,终究逃不脱法律制裁,曹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甘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执行逮捕,由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期间,共有三名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甘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了被告人曹某实施的13起犯罪事实,据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作为一名村委会主任,曹某本应带领村民发家致富,在新农村建设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起到带头、引领作用,但却为了彰显自己的“霸权”,一次次将暴力、罪恶的黑手伸向无辜的村民,成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恶势力。曹某实施的13起犯罪事实,单个看来似乎每起造成的危害后果都不十分严重,但累积起来,在长达近十年的时间,曹某不间断地随意殴打他人,无故毁损他人财物,采取暴力手段欺压乡邻,给当地群众心理上造成巨大恐惧,其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暴力讨债拘禁他人殴打侮辱无所不用其极

  2017年10月,甘州区男子路某某在段某某经营的体育彩票店内购买彩票,截止当晚23时,路某某在购买了5047元彩票后表示没有钱支付彩票款,彩票店店主段某遂联系蒋某某帮助要欠款,蒋某某与某网贷公司负责人邹某、网贷公司工作人员程某某和宋某(系未成年人,另案起诉)出面索要欠款。邹某为谋取好处费,与段某某、蒋某某、程某某及宋某逼迫被害人路某某写下金额13000元的借条,并将路某某先后拘禁在彩票店和邹某经营的公司内。拘禁期间,邹某、段某某、蒋某某、程某某对被害人路某某持续辱骂,并采取搧嘴巴、拳打脚踢、凳子砸等方式殴打,让路某某头顶烟盒蹲马步、做俯卧撑、深蹲起、唱“大悲咒”等变相体罚和侮辱,让其联系找钱偿还段某彩票款5000元和邹某的好处费8000元,拘禁长达80余小时,造成被害人路某某面部多处软组织损伤,精神应激障碍,在精神病院住院治疗。

  在分别考虑邹某、段某某、蒋某某、程某某四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赔偿经济损失情况、自首和自愿认罪等情节后,甘州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两年至一年不等。

  近年来,甘州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债务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案件时发现,这些案件涉及的被告人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被告人大多为“80”后、“90”后的年轻人,年轻气盛,极易冲动,且没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以讨债为生,江湖习气浓重,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二是被告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学历多为初中或高中,法制意识比较淡薄;三是很多受害人在明知道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依然向债务人打出高于债务本金许多乃至数倍的借款凭证,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暴力讨债”不法分子的气焰。对此,法官建议,债权人要在债务行为发生前,对债务人的偿还能力进行评估,暴力追讨、非法拘禁都是不可取的手段和方式,这样不仅维护不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反而会因触犯刑法把债权人推上刑事审判的被告席。

  这两起案件是甘州区法院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首次判处的涉恶犯罪案件,标志着甘州法院打响了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第一枪,两起案件的集中公开宣判,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甘州区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坚决做到快立、快审、快判,案件审理坚持体现依法从严精神,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把握取保候审和缓刑适用,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谢利江)

 

 

编辑: 张玉茹

最新相关新闻

张掖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