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一个平常的日子,我的同事郇月琴一个人在收费点上班,捡到了客户丢在地上的800元钱。在无人认领的两天后,她选择了把钱交给领导,并千万百计找到失主,归还了这些钱,有人说她是“智障者”。
听说了这件事以后,我突然想起自己多年前也做过一回智力障碍者的事。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在旖旎秀美的天水旅游。路过一个小镇,我到当地农行储蓄所取钱。
柜台上,我在取款单上写好自己要取的金额:500元,递给工作人员。
不一会儿,从柜台送出的,却是很厚的一沓人民币。
排队取钱的人很多,我的身旁,一个男的,他冲着我挤眉弄眼,好奇怪噢!
我数了一下,天哪!整整5000元。
有人用手指戳我的后腰,我知道肯定是那男的,只是稍微停顿了一下,我就把钱送向柜台里,说:“你可能搞错了,我取500元,这是5000元”。
那女柜员千恩万谢。
那位好事男狠狠指了一下我这个“智障者”。
出了储蓄所的门,天格外蓝,白云朵朵。
那是一次难得的旅行,爱我的丈夫一路悉心照顾,可爱的孩子雀跃在眼前,多少柔情,多少爱!
如果拿了那5000元,那我肯定要逃也似的离开。
什么蓝天,什么白云,什么丈夫,什么孩子,我失掉的,将是一个幸福女人在那一刻的拥有。就算回到高台,也要成天耽心被追到家乡。
贪占那5000元,我买到的只是成天价的不安和惴惴,这是“聪明”吗?
我不认为自己傻,我也不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伸手拿了不该拿的钱,这就是贪。贪念,害人害己。
拒绝不该拿的钱,这是本份。守护本份,修心长寿。
我想,郇月琴交出那800元钱,是她爱惜自己,唯一也是最好的选择。
因此,无需感谢,也无需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