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微腐败”无处藏身
——肃南县打造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
十八大以来,肃南县纪委共立案查处“微腐败”案件49起,占全县违纪案件52.7%,处理54人,村干部占18.6%。集中反映出村干部在村级事务管理中存在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实质上是村干部“微权利”得不到全面有效的监督。
“我县是少数民族自治县,地域广阔,农牧民群众居住分散,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流于形式,村干部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群众的疑虑和猜测此起彼伏。”肃南县纪委书记王锋这样说。
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的新形势下,如何规范村级事务监管,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一直以来就是肃南县纪委不断研究的课题。
行成于思,事在人为。从前期深入调研、方案出台、网络搭建、试点应用到现在全县推广,“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的应运而生,可谓是紧锣密布、环环相扣。
马蹄藏族乡近年来“微腐败”高发频发,县纪委将该乡作为平台建设运行的试点,可谓用心良苦。
“这个‘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就是为我们老百姓建的,有什么事拿手机一扫二维码,在家就能查,方便实用,还能监督村干部,真正保障了我们的权利。”马蹄乡嘉卜斯村的蒲某说。
群众如果发现一些村级权利运行不规范、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问题,可以按照平台上公布的电话、邮箱向乡镇纪委举办,或者向县纪委直接举报。
经过前期的试点,今年9月,肃南县纪委在马蹄乡召开现场推进会,全面推广“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严格监督村干部“微权利”,倒逼村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预防“微腐败”发生。
按照“县乡联动、群众参与、全面公开”的原则,7个乡镇102个农牧村实现了全覆盖,辐射人口2万余人。同时,县纪委安排专人负责运维,各乡镇纪委安排专人负责运行、宣传、维护、反馈等工作。
为了方便群众、发挥实效,平台建设少了“花架子”,多了实质性的内容。从民政、救灾、低保资金等的发放公示,低保申请、旧房改造等事项办理流程,到村干部权力清单、负面言行清单都进行了公开。
“我们村上网的群众都关注了‘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现在对村上的事都很清楚,谁有疑惑的地方就会问我,我给解释清楚了,大家的疑虑也就消除了。”大都麻村支部书记樊某说。
平台建设不能“单打独斗”,“微腐败”治理也不会一蹴而就。县纪委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纪检委员管理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监察室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的意见》等制度。
“既要注重平台建设,又要抓制度建设,用制度保障平台发挥实效,在平台的运行中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张辉文表示,要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 陶晓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