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白云
新闻发布会现场
10月21日,《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白云先生,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福先生,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陈同平先生,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栋林先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菁女士,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正彪先生为大家介绍《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关心的问题。市社科联专职副主席刘泽主持发布会。
张掖市社科联专职副主席 刘泽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张掖市是国家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地下水管理直接关系到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市制定了《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白云先生,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福先生,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陈同平先生,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栋林先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菁女士,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正彪先生,由他们共同为大家介绍《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关心的问题。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甘肃日报社、省广电总台、甘肃经济日报、甘肃农民报、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及市融媒体中心所属各平台。
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白云先生介绍《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立法相关情况。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白云
各位媒体朋友们,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面,我就《条例》立法有关情况作以简要介绍。
一、《条例》制定背景与必要性
张掖市作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与农业大市,地下水管理直接关乎区域生态安全及可持续发展。制定《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保障地下水资源质量与可持续利用的必然要求;是服务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破解地下水管理难题,全面建设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新标杆,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法治举措。
二、《条例》制定的过程及依据
2023年12月,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将制定《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列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强化立法主导作用,市水务等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密切协作,有力有序完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前置审查等工作。2024年4月,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于5月、7月进行了两次审议,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强化水资源保护利用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吸纳到条例中,2024年11月市委常委会研究,将《条例》列为2025年度立法计划继续审议项目,进一步调研论证、修改完善。
2025年以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做精立法”工作要求,我们持续深化法律政策学习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明晰修改思路,细化任务清单,深入开展调研,多轮次、多渠道征求意见。在全面梳理汇总各方面意见建议、逐条逐句打磨法规文本、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指导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后,提请2025年6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三审并表决通过。2025年7月31日经甘肃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制定修改过程主要遵循四项原则和要求: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系统梳理地下水管理方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央、省、市政策文件与会议精神,汇编立法学习参阅资料,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紧密契合张掖实际,聚焦超采区治理、水预算管理、地下水源置换工程建设、非常规水利用等7个方面的焦点问题和重大利益调整事项,深入研究论证,细化刚性约束措施。三是突出实践转化。将张掖建设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新标杆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与创新举措上升为制度规范。四是突出开门立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始终,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书面征询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等形式,多次征集市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市、县区相关部门单位,人大代表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省直相关部门及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建议共计234条,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实现立法过程与民意深度融合。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坚持“立得住、真管用、有特色”原则,采取“小切口”立法模式,共三十条,不分章节,主要规定以下内容:
(一)明确地下水管理总体要求。明确立法目的为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超采和污染,保障可持续利用,打造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新标杆;坚持“四水四定”,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厉行节约、高效利用、系统治理的原则。
(二)严格地下水取用水管理。明确取用地下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机制,细化各行业年度取用水计划分配。统筹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及非常规水。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取水许可与有偿使用制度,强化计量设施安装与维护,规定地下水源热泵机井实行同一含水层等量取水和回灌。
(三)强化民生保障。明确规定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合理分配农业、工业及服务业用水。明确对农民家庭承包地优先配水,保障农民依法平等享有基本农业灌溉用水权益,推进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
(四)加强地下水节约与保护。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实行“定额管理、轮次配置”机制,压减农业灌溉取用地下水。建立地下水水价调节机制。将水预算管理、用水权改革和智慧水务建设等新的政策、机制与有效做法通过法规形式予以固化。
(五)强化超采治理与污染防治。明确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地下水限采区、禁采区的管理规定,实行超采区取水许可提级审批,禁止超采区新建、扩建、改建高耗水项目。实行冬春季“人工回灌”等措施回补地下水。明确规定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排放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等,农田灌溉用水应当符合相关水质标准。
(六)依法明晰责任。明确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水行政、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社会协同治理。针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未按取水许可规定取用地下水、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擅自拆除和更换计量设施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指引性规定,增强法规约束力。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恳请大家继续一如既往地关注立法进程、积极参与立法建言、传播立法声音、凝聚立法共识。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推动我市立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法治张掖建设注入强劲的立法动能!谢谢大家!
我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白云先生的介绍。
主持人:下面进行记者提问,请媒体朋友在提问前,先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1.甘肃日报记者:请问作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将如何组织开展针对这部《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的法治宣传?有哪些具体的督导措施?
主持人: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菁女士,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您这个问题点到了关键。一部良法出台固然重要,但让这部法律的精神和规定深入人心,转化为全社会共同的行动自觉,更是重中之重。市司法局将把《条例》的宣传教育列为当前和今后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并强化全过程指导,确保法治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具体来说,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 一是明确普法责任,构建“立体化”普法格局。将《条例》宣传普及纳入年度普法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条例》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方案,压实普法责任。明确相关执法部门,依据其管理职责,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开展精准普法;同时,督促各县(区)落实属地责任,推动《条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通过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模式,构建起一个全覆盖、无死角的立体普法网络。
二是聚焦重点对象,开展“精准化”普法宣传。关注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普法成效,聚焦地下水超采区、农业用水大户集中乡镇,通过普法提示的方式提醒采用“以案释法”、普法短视频和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条例》中关于限量开采、节水义务、违法责任等硬性规定讲清楚、讲透彻;聚焦党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内容,确保“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严格依法行政。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推动“融入式”普法落地。整合“报、网、端、微、屏”等媒体资源,通过制作《条例》动漫解读短视频、推送典型案例、组织在线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普法。更重要的是推动普法与执法、管理、服务过程深度融合,要求执法人员在每一次执法检查、每一次办理许可时,都成为《条例》的宣讲员,实现“在执法中普法,在普法中执法”的良性循环。
四是强化指导检查,建立“闭环式”评价机制。市司法局将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随机抽查、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方式,向基层干部和群众了解他们对《条例》的知晓度和理解度,用群众的反馈来检验普法效果。同时,将《条例》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纳入全市法治建设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形成“部署-执行-督促-评价-反馈”的工作闭环,确保《条例》内容深入人心。 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张菁女士的回答。
2.甘肃经济日报社记者:请问《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后,水务部门应该从哪些方面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主持人:请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福先生,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福
《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11月1日开始实施,水务部门将从五个方面来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社会公众对地下水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将《条例》宣传到基层一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地下水管理的良好氛围。
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取用水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取水、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维护地下水管理秩序。加强对取用水户的监管和服务,指导取用水户依法依规取水用水,督促其落实节约用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完善配套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技术标准,细化地下水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确保《条例》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地下水取水许可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对取水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体系,加强对地下水水位、水量分析,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情况,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完善地下水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水务建设,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构建地下水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地下水取用水的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和科学调度。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地下水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对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地下水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水务部门执法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使其熟悉掌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条款履行职责。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业务研讨、案例分析等活动,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工作能力。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水务管理队伍,为《条例》的有效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主持人:感谢张福先生的回答。
3.甘肃省广电总台记者:请问《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该从哪些方面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主持人:请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陈同平先生,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陈同平
《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重点从开展城市节水工作方面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一是全面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根据《张掖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排查整治行动,严格控制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根据《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价标准》(cjj92-2016),对供水管网全面进行安全评估,根据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和供水管网评估结果,制定供水管网改造方案及分年度计划,对全市约75公里超过50年或漏损严重、材质不达标、管径不合理的管道逐年进行改造。合理开展分区计量,设置分区测压点,及时对水压、水量进行测量,及时消除管网漏损点,更换水量水压异常的“瓶颈”段管道,确保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二是稳步提升再生水利用量。再生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用好用活再生水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将结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形成“城市排水-再生处理-循环利用”为核心的再生水供水系统和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利用渠道,提高利用量,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打造节水型示范小区。积极开展节水型载体建设,创建节水型示范小区,2024年已有21个小区达到节水型示范(标杆)建设评价标准。2025年计划新打造18家节水型示范小区,不断提升节水型小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同感。
四是加强节水宣传。结合全国节水周等宣传节点,加强节水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市民节水意识。同时,配合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对高耗水行业用水情况严格监督把控,推动企业使用节水型器具和节水设备改造,逐步淘汰耗水高的用水器具和设备,推广节水型设备,同时充分利用新型节能技术及节能措施,提高节能效果。
主持人:感谢陈同平先生的回答。
4.张掖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后,农业农村部门将从哪些方面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主持人: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正彪先生,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水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张掖发展的根基。作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张掖农业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重要地位。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将其作为全局性、战略性任务常抓不懈。农业农村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一是优化种植结构,从源头压减用水需求。我们积极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截至2024年底,全市低耗水作物面积较三年前增加6万多亩。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调整种植业结构,积极引导农户逐步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稳步扩大马铃薯、中药材、油料等低耗水、高效益作物的种植面积。同时,我们还将加强抗旱优良品种的筛选和推广,大力推动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布局,从根本上减少农业生产对地下水的依赖。
二是推广节水技术,全过程提升用水效率。我们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节水的重要抓手,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56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76%,比例位居全省第一;其中水肥一体化高标准农田225万亩,亩均节水约120立方米。今后,我们将持续发展节水农业,重点推广玉米膜下滴灌、马铃薯垄膜沟灌及喷灌等8项节水增效技术,并积极推进智慧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通过智能监测实现精准灌溉、精准施肥,有效推动节水与增产双赢。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水资源调蓄能力。我们将塘坝、蓄水池建设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组成。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配套塘坝722座,预计到2025年底总数将突破1000座,总库容超过2300万立方米。这些设施在作物关键用水期,既能实现精准灌溉,有效缓解旱情,也能减少地下水开采,着力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和利用效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到2030年将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努力打造全省智慧水肥一体化高标准农田引领示范区,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奋力谱写张掖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主持人:感谢王正彪先生的回答。
5.张掖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后,工信部门将从哪些方面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主持人:请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栋林先生,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开展工业节水减排,是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后,工信部门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一是推广先进节水工艺技术。通过举办节水技术运用观摩交流活动、节水政策法规宣讲培训等方式,引导使用地下水的工业企业对照《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技术和装备目录》等,加快应用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重点推广应用高效冷却、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推动企业实现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
二是加强重点用水企业管理。指导重点用水企业加强用水管理,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提升职工节水意识和技能。引导企业主动回收利用生产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等,积极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产值)耗水量。
三是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升级。聚焦废水排放量大、示范作用带动明显的火电、铁合金等重点行业,引导支持企业稳步实施以节水为重点的绿色转型和循环化改造,持续推进企业用水系统集成优化,逐步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减少新水取用量。
四是强化节水企业示范引领。对标《节水型企业示范(标杆)建设评价标准》,配合水务部门持续培育建设节水型企业,树立工业节水型企业先进典型。加强先进管理经验和节水技术宣传推广,营造工业领域节水浓厚氛围,带动行业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到2025年底,力争培育市级节水标杆(示范)企业10户以上。
主持人:感谢张栋林先生的回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条例》颁布实施对我市地下水管理利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新闻发布会现场
10月21日,《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白云先生,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福先生,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陈同平先生,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栋林先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菁女士,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正彪先生为大家介绍《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关心的问题。市社科联专职副主席刘泽主持发布会。
张掖市社科联专职副主席 刘泽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张掖市是国家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地下水管理直接关系到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市制定了《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白云先生,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福先生,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陈同平先生,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栋林先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菁女士,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正彪先生,由他们共同为大家介绍《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关心的问题。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甘肃日报社、省广电总台、甘肃经济日报、甘肃农民报、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及市融媒体中心所属各平台。
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白云先生介绍《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立法相关情况。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白云
各位媒体朋友们,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面,我就《条例》立法有关情况作以简要介绍。
一、《条例》制定背景与必要性
张掖市作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与农业大市,地下水管理直接关乎区域生态安全及可持续发展。制定《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保障地下水资源质量与可持续利用的必然要求;是服务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破解地下水管理难题,全面建设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新标杆,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法治举措。
二、《条例》制定的过程及依据
2023年12月,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将制定《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列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强化立法主导作用,市水务等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密切协作,有力有序完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前置审查等工作。2024年4月,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于5月、7月进行了两次审议,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强化水资源保护利用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吸纳到条例中,2024年11月市委常委会研究,将《条例》列为2025年度立法计划继续审议项目,进一步调研论证、修改完善。
2025年以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做精立法”工作要求,我们持续深化法律政策学习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明晰修改思路,细化任务清单,深入开展调研,多轮次、多渠道征求意见。在全面梳理汇总各方面意见建议、逐条逐句打磨法规文本、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指导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后,提请2025年6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三审并表决通过。2025年7月31日经甘肃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制定修改过程主要遵循四项原则和要求: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系统梳理地下水管理方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央、省、市政策文件与会议精神,汇编立法学习参阅资料,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紧密契合张掖实际,聚焦超采区治理、水预算管理、地下水源置换工程建设、非常规水利用等7个方面的焦点问题和重大利益调整事项,深入研究论证,细化刚性约束措施。三是突出实践转化。将张掖建设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新标杆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与创新举措上升为制度规范。四是突出开门立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始终,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书面征询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等形式,多次征集市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市、县区相关部门单位,人大代表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省直相关部门及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建议共计234条,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实现立法过程与民意深度融合。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坚持“立得住、真管用、有特色”原则,采取“小切口”立法模式,共三十条,不分章节,主要规定以下内容:
(一)明确地下水管理总体要求。明确立法目的为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超采和污染,保障可持续利用,打造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新标杆;坚持“四水四定”,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厉行节约、高效利用、系统治理的原则。
(二)严格地下水取用水管理。明确取用地下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机制,细化各行业年度取用水计划分配。统筹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及非常规水。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取水许可与有偿使用制度,强化计量设施安装与维护,规定地下水源热泵机井实行同一含水层等量取水和回灌。
(三)强化民生保障。明确规定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合理分配农业、工业及服务业用水。明确对农民家庭承包地优先配水,保障农民依法平等享有基本农业灌溉用水权益,推进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
(四)加强地下水节约与保护。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实行“定额管理、轮次配置”机制,压减农业灌溉取用地下水。建立地下水水价调节机制。将水预算管理、用水权改革和智慧水务建设等新的政策、机制与有效做法通过法规形式予以固化。
(五)强化超采治理与污染防治。明确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地下水限采区、禁采区的管理规定,实行超采区取水许可提级审批,禁止超采区新建、扩建、改建高耗水项目。实行冬春季“人工回灌”等措施回补地下水。明确规定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排放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等,农田灌溉用水应当符合相关水质标准。
(六)依法明晰责任。明确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水行政、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社会协同治理。针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未按取水许可规定取用地下水、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擅自拆除和更换计量设施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指引性规定,增强法规约束力。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恳请大家继续一如既往地关注立法进程、积极参与立法建言、传播立法声音、凝聚立法共识。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推动我市立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法治张掖建设注入强劲的立法动能!谢谢大家!
我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白云先生的介绍。
主持人:下面进行记者提问,请媒体朋友在提问前,先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1.甘肃日报记者:请问作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将如何组织开展针对这部《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的法治宣传?有哪些具体的督导措施?
主持人: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菁女士,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您这个问题点到了关键。一部良法出台固然重要,但让这部法律的精神和规定深入人心,转化为全社会共同的行动自觉,更是重中之重。市司法局将把《条例》的宣传教育列为当前和今后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并强化全过程指导,确保法治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具体来说,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 一是明确普法责任,构建“立体化”普法格局。将《条例》宣传普及纳入年度普法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条例》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方案,压实普法责任。明确相关执法部门,依据其管理职责,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开展精准普法;同时,督促各县(区)落实属地责任,推动《条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通过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模式,构建起一个全覆盖、无死角的立体普法网络。
二是聚焦重点对象,开展“精准化”普法宣传。关注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普法成效,聚焦地下水超采区、农业用水大户集中乡镇,通过普法提示的方式提醒采用“以案释法”、普法短视频和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条例》中关于限量开采、节水义务、违法责任等硬性规定讲清楚、讲透彻;聚焦党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内容,确保“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严格依法行政。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推动“融入式”普法落地。整合“报、网、端、微、屏”等媒体资源,通过制作《条例》动漫解读短视频、推送典型案例、组织在线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普法。更重要的是推动普法与执法、管理、服务过程深度融合,要求执法人员在每一次执法检查、每一次办理许可时,都成为《条例》的宣讲员,实现“在执法中普法,在普法中执法”的良性循环。
四是强化指导检查,建立“闭环式”评价机制。市司法局将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随机抽查、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方式,向基层干部和群众了解他们对《条例》的知晓度和理解度,用群众的反馈来检验普法效果。同时,将《条例》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纳入全市法治建设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形成“部署-执行-督促-评价-反馈”的工作闭环,确保《条例》内容深入人心。 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张菁女士的回答。
2.甘肃经济日报社记者:请问《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后,水务部门应该从哪些方面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主持人:请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福先生,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福
《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11月1日开始实施,水务部门将从五个方面来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社会公众对地下水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将《条例》宣传到基层一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地下水管理的良好氛围。
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取用水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取水、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维护地下水管理秩序。加强对取用水户的监管和服务,指导取用水户依法依规取水用水,督促其落实节约用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完善配套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技术标准,细化地下水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确保《条例》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地下水取水许可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对取水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体系,加强对地下水水位、水量分析,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情况,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完善地下水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水务建设,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构建地下水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地下水取用水的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和科学调度。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地下水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对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地下水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水务部门执法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使其熟悉掌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条款履行职责。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业务研讨、案例分析等活动,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工作能力。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水务管理队伍,为《条例》的有效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主持人:感谢张福先生的回答。
3.甘肃省广电总台记者:请问《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该从哪些方面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主持人:请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陈同平先生,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陈同平
《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重点从开展城市节水工作方面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一是全面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根据《张掖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排查整治行动,严格控制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根据《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价标准》(cjj92-2016),对供水管网全面进行安全评估,根据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和供水管网评估结果,制定供水管网改造方案及分年度计划,对全市约75公里超过50年或漏损严重、材质不达标、管径不合理的管道逐年进行改造。合理开展分区计量,设置分区测压点,及时对水压、水量进行测量,及时消除管网漏损点,更换水量水压异常的“瓶颈”段管道,确保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二是稳步提升再生水利用量。再生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用好用活再生水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将结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形成“城市排水-再生处理-循环利用”为核心的再生水供水系统和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利用渠道,提高利用量,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打造节水型示范小区。积极开展节水型载体建设,创建节水型示范小区,2024年已有21个小区达到节水型示范(标杆)建设评价标准。2025年计划新打造18家节水型示范小区,不断提升节水型小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同感。
四是加强节水宣传。结合全国节水周等宣传节点,加强节水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市民节水意识。同时,配合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对高耗水行业用水情况严格监督把控,推动企业使用节水型器具和节水设备改造,逐步淘汰耗水高的用水器具和设备,推广节水型设备,同时充分利用新型节能技术及节能措施,提高节能效果。
主持人:感谢陈同平先生的回答。
4.张掖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后,农业农村部门将从哪些方面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主持人: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正彪先生,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水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张掖发展的根基。作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张掖农业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重要地位。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将其作为全局性、战略性任务常抓不懈。农业农村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一是优化种植结构,从源头压减用水需求。我们积极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截至2024年底,全市低耗水作物面积较三年前增加6万多亩。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调整种植业结构,积极引导农户逐步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稳步扩大马铃薯、中药材、油料等低耗水、高效益作物的种植面积。同时,我们还将加强抗旱优良品种的筛选和推广,大力推动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布局,从根本上减少农业生产对地下水的依赖。
二是推广节水技术,全过程提升用水效率。我们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节水的重要抓手,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56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76%,比例位居全省第一;其中水肥一体化高标准农田225万亩,亩均节水约120立方米。今后,我们将持续发展节水农业,重点推广玉米膜下滴灌、马铃薯垄膜沟灌及喷灌等8项节水增效技术,并积极推进智慧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通过智能监测实现精准灌溉、精准施肥,有效推动节水与增产双赢。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水资源调蓄能力。我们将塘坝、蓄水池建设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组成。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配套塘坝722座,预计到2025年底总数将突破1000座,总库容超过2300万立方米。这些设施在作物关键用水期,既能实现精准灌溉,有效缓解旱情,也能减少地下水开采,着力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和利用效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到2030年将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努力打造全省智慧水肥一体化高标准农田引领示范区,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奋力谱写张掖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主持人:感谢王正彪先生的回答。
5.张掖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后,工信部门将从哪些方面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主持人:请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栋林先生,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开展工业节水减排,是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后,工信部门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一是推广先进节水工艺技术。通过举办节水技术运用观摩交流活动、节水政策法规宣讲培训等方式,引导使用地下水的工业企业对照《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技术和装备目录》等,加快应用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重点推广应用高效冷却、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推动企业实现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
二是加强重点用水企业管理。指导重点用水企业加强用水管理,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提升职工节水意识和技能。引导企业主动回收利用生产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等,积极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产值)耗水量。
三是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升级。聚焦废水排放量大、示范作用带动明显的火电、铁合金等重点行业,引导支持企业稳步实施以节水为重点的绿色转型和循环化改造,持续推进企业用水系统集成优化,逐步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减少新水取用量。
四是强化节水企业示范引领。对标《节水型企业示范(标杆)建设评价标准》,配合水务部门持续培育建设节水型企业,树立工业节水型企业先进典型。加强先进管理经验和节水技术宣传推广,营造工业领域节水浓厚氛围,带动行业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到2025年底,力争培育市级节水标杆(示范)企业10户以上。
主持人:感谢张栋林先生的回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条例》颁布实施对我市地下水管理利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