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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小婉看张掖 甘州:租车游爆胎索赔上千元,租户负全责不合理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18年09月18日 15:44

  中国张掖网甘州讯 近日,甘州区工商质监局城关工商质监所城关调解一起外地游客租赁车辆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0元。

  叶先生是广东人,不久前到张掖旅游,通过某旅游平台在张掖市甘州区某汽车公司租赁了一辆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感觉方向盘向一方偏侧,由于车辆行驶在斜坡上,停车检查和维修非常危险,于是将车开到安全位置,下车检查,发现右侧前轮没气,随后将备胎换上并联系了车辆租赁公司。汽车租赁公司要求叶先生将车开回交车点,经检查发现车辆轮毂也发生了损坏,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赔偿轮胎和轮毂损坏维修费用1500元。消费者认为不合理,但因第二天坐飞机,先行向经营者交付了1500元。

  叶先生到广东后,通过电话向工商质监部门进行了投诉。接到投诉后,城关工商质监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经营者认为消费者在轮胎爆胎后未及时停车更换轮胎,导致轮毂受损,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消费者承担。消费者认为商家轮胎轮毂不是全新的,不应该由他承担全部损失。工商质监工作人员向汽车租赁公司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调解,汽车租赁公司最终同意承担900元维修费用,消费者承担600元维修车辆费用,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目前,经营者已向消费者退还了车辆维修费用900元。(李淑英)

 

 

编辑: 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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