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讯 近日,甘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同甘州区公安局新墩派出所果断处置一起为讨薪采取爬楼、扬言跳楼违法讨薪案件,2名带头违法讨薪嫌疑人员已被甘州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接到报案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迅速出动,及时赶到现场。经调查,跳楼者李某某(男,汉族,现年53岁)、周某某(男,汉族,现年28岁)在滨河新区大剧院项目工地打工,他们多次向小包工头索要工资无果后,爬上滨河新区大剧院楼顶试图通过跳楼达到让对方支付劳务工资的目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和现场民警对两名男子劝阻长达两个多小时,但两名男子拒不下来。后经现场工作人员和大剧院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协调,负责人现场答应给予两名男子解决劳务工资的诉求,两名男子才放弃跳楼。最终,两名男子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区公安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七日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全区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频发,“讨薪”日趋常态化。一方面,农民工一定要提升维权意识,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以口头约定的形式来确定劳动关系,以确保在发生工资拖欠时有据可依。另一方面,劳动者如果遇到工资被拖欠,应依法依规以正当方式索要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等部门举报投诉,合法解决。极端讨薪行为无助于事情的解决,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甘州区人社局 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