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一届张掖市文明家庭的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在近年来“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星文明户”“最美家庭成员”、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涌现出了一大批崇德向善、事迹感人、影响广泛的文明家庭,对于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良好风尚发挥了鲜明的导向示范作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为充分展示家庭文明建设丰硕成果,展现广大家庭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文明家庭创建活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厚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基础,按照市文明委安排部署,根据省妇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经市委研究批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开展第一届张掖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经过县区宣传发动、筛选把关、社会公示等环节,报请市文明委审核,并在网络进行公示后,完成评定工作。在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纪念表彰大会召开之际,市文明委决定,授予王锋等30户家庭第一届张掖市文明家庭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自觉弘扬时代新风,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在家庭文明建设中树立典型,为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县区各部门要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开展文明家庭宣传学习活动,营造弘扬新时代家庭美德的浓厚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家庭以文明家庭为榜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善向上、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使广大家庭成为推动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以家风文明促进社会风气好转,以家庭文明推进社会文明,为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而努力奋斗。
张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