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化的制度管理举措,统一会议管理模式,特制定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条董事长定期主持召开董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董事长办公会议是公司经营管理层研究决定重大经营问题的形式,一般定期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讨论通过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种议案,决定实施董事会决议的具体方案;
(二)讨论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的确定及执行情况;
(三)审议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四)讨论通过需向董事会提交的各种改革建议或调整建议;
(五)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讨论决定下属公司的重要请示和报告事项;
(七)决定任免子、分公司、项目办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
(八)决定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重要文件;
(九)董事长认为应提交董事长办公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可指定委托一名公司高管主持会议。参加董事长办公会人员: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根据董事长办公会议题及讨论情况,可列席会议,也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条当多个部门和项目涉及到不同的议题时,董事长办公会采用候会制方式提高会议效率,即会议在讨论前一议题时,后一议题的参会人员在候会室等候。
第六条董事长办公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参会领导的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并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对会议讨论的事项,参加会议的领导每人具有一票表决权;
第七条每次召开董事长办公会议,由各分管领导就以往董事长办公会议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做汇报,董事长有权对有关执行者提出质询。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立即召开董事长办公会: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召开时;
(二)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三)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九条董事长办公会由综合管理部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董事长办公会研究的重大问题,如有必要,应做出会议纪要,由董事长签发后执行。董事长办公会记录一般保存十年。
第十条董事长办公会议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