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三进”国税局
小周是张掖市某餐饮有限公司的办税员,由于公司从事住宿和餐饮服务,经常到地税局办事,对地税比较熟悉,而对于国税局管理人员和管理分局可谓是“人生地不熟”。
2016年4月22日,张掖市甘州区国税局郊区分局电话通知该企业到分局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填写《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小周如约于来到分局,分局工作人员发给他两份《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和《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辅导他填写财税库银三方协议,还给他讲解了营改增的现行政策,告知他公司原在地税局核定的月营业额22万元是含税营业额,转到国税局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为21.3592万元,以前他们公司月缴纳营业税1.1万元,从5月1日起,由于他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 ,月应缴纳增值税6407.76元,营改增后税负降低了。还告诉他领用增值税升级版普通发票需要购买《告知书》中的两家企业(任意一家)的金税盘,购买金税盘的820元费用可以抵扣应缴增值税税款……
小周第一次到国税局,没想到分局工作人员会那么耐心细致地为他这个“陌生人”办理涉税事项,便打消了“人生地不熟”的顾虑。
第二天,小周拿着银行录过信息的财税库银三方协议再次来到郊区分局,分局工作人员很快进行了验证并通过,小周又咨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事项:“我听说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就必须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按照17%缴纳增值税款,我们公司按照地税局核定的月销售额,一年下来200多万元,是不是需要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你说的是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就必须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款,还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现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的是资格登记制;你公司是营改增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必须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当然,年销售额达不到500万元如果业务需要,也可以到甘州区国税局办税大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求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如果你们公司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应的增值税税率为6%,可以享受抵扣进项税额,如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目前我们公司不需要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就还按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定额缴纳应缴增值税款。”
“你们公司5月、6月这两个月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从7月份以后改为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由于签订了财税库银三方协议,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款我们将通过公司的银行账户扣缴,你就不需要再到国税局或网上申报了。”
小周得到了满意的回答,高高兴兴地回去向公司老总报告。
2016年4月30日下午,小周来到甘州区国税局办税大厅领取了130份增值税升级版普通发票,看到张掖市国税局的局长和甘州区国税局的领导及办税大厅的导税员、窗口工作人员在大厅内为营改增纳税人耐心接受咨询、挂号、导税、辅导金税盘的使用和怎样开具增值税升级版普通发票等涉税事项,办税大厅里的热闹景象不由得使他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国税版“清明上河图”,心中感慨道“便民办税春风”就在每一位国税人的身上,在甘州区国税局的每一个地方。
5月1日至6日,小周顺利地为住宿、餐饮客户开具了10多张增值税升级版普通发票,业务步入正常,但他还是情不自禁的打电话同我们联系,说他“忘不了国税局的‘热闹环境’,忘不了国税人全心全意为纳税人办事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