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区司机醉驾倒车致人车受损将获刑
2016年10月14日 11:42
来源:中国张掖网
中国张掖网讯:男子朱某某酒后倒车时将停车位上多辆车碰撞受损,并撞伤一名行人,被交警当场抓获。目前,甘州区公安局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朱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朱某某, 52岁,家住民乐县杨坊乡东朱村,2016年10月11日17时30分许,该朱参加朋友聚会饮酒后,驾驶甘GAXXXX号越野车在市区马神庙街东街拉面馆门口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倒车时,与其车后停放的甘GCXXX号小轿车、甘GXXXX号小轿车、一辆电动车及行人王某某相撞肇事,事故造成行人王某某受伤,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现场对驾驶人朱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214mg/100ml,后经甘肃申证司法医学鉴定所对血样检验结论:朱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9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朱某某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事发地处甘州区东街大什子北侧马神庙街东街拉面门口处,那里属于城区闹市区,平时来往车辆和行人很多。“饮酒后不顾路人和其他车辆的安全,这样的驾驶行为着实让人捏一把汗。”目击者陈某见到笔者时还心有余悸,他说:“交警部门持续严查酒驾,还有如此胆大妄为的驾驶员,应该从严处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道路上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刑事拘留,处拘役,并处罚金。等待朱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杨振林)
编辑:杨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