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部分店铺发现过期医疗器械
自7月25日开始,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六县区局辖区内的10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13家隐形眼镜店、1家助听器经营公司、1家零售药店兼营医疗器械的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企业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从八个方面开展检查,重点对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体外诊断试剂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有力净化了医疗器械市场,规范了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检查的25家企业,其中问题较少的企业只有5户(甘肃太和堂医药有限公司、山丹县同济药业有限公司、临泽县康祝家用医疗器械经营部、高台县豪雅眼镜店、金昌德生堂医药连锁公司山丹医药城),占到了检查企业的20%,其余20户企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购进医疗器械时留存的供货方资质档案与实际购进的医疗器械资质不符。现场检查时无法提供所经营医疗器械的注册证证书及合格证明文件(甘州区金博士眼镜店、张掖市甘州区东智堂眼镜店、张掖市宝岛眼镜店、张掖市甘州区康丽眼镜行、临泽县大明眼镜店、临泽光明眼镜验配中心、山丹县雪亮眼镜店、山丹县丁康眼镜配戴中心);
2、库房管理混乱,医疗器械没有分区存放,温湿度监测无记录或记录不真实,冷链运输的体外诊断试剂未保存运输途中的温湿度记录。(张掖市荣昌医友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张掖甘州区明佳亮眼镜视光中心、张掖市泰晟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民乐县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甘肃锦华医疗器械批发有限公司)
3、发现过期的医疗器械。(张掖市泰晟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张掖甘州区明佳亮眼镜视光中心、张掖市甘州区康丽眼镜行)
4、未建立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或记录不完整;计算机系统管理不规范,实际库存与计算机系统中的库存不相符。(大多数企业均存在此类问题)
5、个别医疗器械的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未标识使用期限。(张掖市甘州区西门子助听器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