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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问政 >> 公告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20年01月02日 15:32

  信访受理编号:第十四批878号

  信访反映问题:2016年至今,祁连山水源涵林研究院在该院龙渠站占用林地20余亩用于修建娱乐设施,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问题反映的是甘肃省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所属龙渠种子园科研试验站,占地面积139.19公顷。2016年12月,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依托林业生产服务设施项目,以PPP项目形式引进张掖民生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利用龙渠种子园科研试验站内部分林间空地及林缘空间开展科学研究和拓展训练设施建设。该公司在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龙渠种子园科研试验站修建设施15处,占用林地面积共13.97亩。其中,由原张掖市林业局审批的8处,面积9.29亩(分别是6处森林资源管护用房、1处森林防火应急蓄水池、1处森林防火拓展训练场);违法占用林地的设施7处,面积4.68亩(分别是森林资源管护用房、森林防火拓展训练场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3.95亩,3个凉亭、2个卫生间、1个露天洗澡房未经审批违法占用林地0.73亩)。

  张掖民生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森林资源管护房、森林防火拓展训练场、森林防火应急蓄水池等设施均位于龙渠种子园科研试验站原看护房基础及林间和林缘空地上,建设时无毁林行为发生。该设施的修建对该院龙渠种子园科研试验站在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夯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木种苗发展,美化及提升良种基地的景观效果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不存在修建娱乐设施、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一是甘肃省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限。7月29日,该院对张掖民生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专项检查,下达了《限期拆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7月31日,该院分管领导带队,组织龙渠种子园科研试验站职工督促并协助民生公司,调用装载机等机械对临时搭建的彩钢结构卫生间(0.07亩)、露天淋浴房(0.4亩)、森林资源管护房服务设施(0.15亩)进行了拆除,将建筑垃圾分类清理完后用机械进行了平整深松,自然恢复原状。同时,8月1日至8月2日,该院组织龙渠试验站人员利用割灌机、镰刀等工具对试验站各林地及周边杂草进行铲除,对修剪堆放的树枝,利用粉碎机进行粉碎后回田,对周边的塑料及破损的宣传牌画等垃圾捡回收集到垃圾箱,运往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办公区后院内堆放的杂物进行了分类清理整治。

  二是张掖市林草局对涉嫌违法占用林地的张掖民生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按程序进行了立案调查,于10月12日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通知书》,作出罚款31202元的行政处罚。10月17日,罚款已全部缴纳。10月16日,结合龙渠种子园科研试验站冬季灌溉,甘肃省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督促该公司对整改迹地进行了生态恢复,安排人员起挖苗木,苗木规格为30—40厘米,做到随挖随栽,共栽植青海云杉苗木0.8亩260株,栽植过程中,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要求进行,栽植后及时进行了灌水。整改中保留了3个凉亭(0.22亩)、1个移动式环保卫生间(0.04亩),其中:1个凉亭建在丁字型道路一端的拐角处不影响通行,另外2个凉亭建在树木行间位置,与树木保留了距离,不影响日常作业,无环境污染;移动水冲式环保卫生间安装在“U”型渠与机耕道交叉处的地埂位置。

  保留原因如下:一是以上设施修建时,未伐除任何树木,若进行拆除将会对环境造成二次破坏;二是凉亭为周围环境增添了景观效果,为人们提供了休闲歇息的场地,其中建在道路一端的凉亭还起到丁字路口标识作用;移动水冲式环保卫生间属于临时性建筑,为人们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解决了试验站林地原来随处大小便的问题;三是森林防火拓展训练场经审批6.75亩,超审批修建3.8亩,该地属未成林造林地,地上原为土木结构看护房及养殖棚,无树木,2019年2月12日,《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甘州区2019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该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若对其进行拆除,第一会造成环境二次破坏污染,第二会破坏训练场整体性,使之功能丧失,第三会造成资金的浪费。为避免以一刀切的方式处理原有问题,所以予以保留。

  三是甘肃省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会议研究,对龙渠种子园科研试验站负责人赵明做出工作约谈处理,要求该同志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保护林地资源,确保林地资源安全。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项目监管,积极配合张掖市森林公安局对项目实施单位依法依规处理,规范建设行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四是甘肃省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下发了《关于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截止10月30日,该信访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甘肃省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对该信访问题整改结果在单位网站和龙渠种子园科研试验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对研究院职工及周边单位和村社开展满意度测评,共发放满意度调查表66份,收回66份,满意度100%。

  信访受理编号:第十七批1125号

  信访反映问题:甘州区紫豪家园小区用于冬季供暖的地源热泵不断抽取地下水,使用后水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威胁地下水安全。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投诉问题位于甘州区张火公路1.5公里处甘州区紫豪家园小区。该小区地源热泵《取水许可申请书》由张掖市水务局于2012年10月30日审批,批准取水井4眼,回水井8眼。2014年8月-9月该小区完成了打井作业,共打井12眼,其中:取水井3眼(2用1备),井深120米,单井出水量140m³,回水井9眼,井深100米,用于地源热泵取水回灌。该小区地源热泵系统于2015年11月冬季供暖期投入运行,在2015年-2017年采暖期内,地源热泵所取水通过回灌井达到回灌的要求。2018年11月采暖开始后,由于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回水井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清洗维修,对回水井管道没有检查疏通,回水井回灌效率降低,致使2018年11月供暖开始后,现有的9眼回水井不能做到将地源热泵回水完全回灌。根据通向污水管网的排水管管径,经核算约有30m³/h左右无法回灌的水量排入了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总量约1.08万m³左右。

  2018年11月甘州区水务局、住建局、张掖经开区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紫豪家园小区地源热泵回水不畅,存在部分回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情况,立即责令紫豪家园小区物业公司于2018年11月24-26日对9眼回水井进行了清洗,但经清洗后仍然无法达到完全回灌的要求。2019年2月14日,按照甘州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源热泵运行管理的通告》的要求,甘州区水务局于2019年3月4日向紫豪家园小区下达了《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采取补打回水井、洗井和密封加压回灌等措施进行整改;2019年3月18日,甘州区住建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联合向紫豪家园小区下达《责令限期封堵地源热泵排水口的通知书》,责令紫豪家园小区对地源热泵回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排水口进行永久封堵。

  经调查,该小区排入污水管道的水量只占该区域所在乌江灌区地下水允许开采量的0.0669%,且该区域污水管网为2017年新建管网,不存在渗漏的情况,对该区域地下水安全造成的影响极其微弱。

  一是对地源热泵回水通向污水管网的管道进行封堵。2019年7月30日甘州区水务局向甘州区紫豪家园小区(张掖市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掖市千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于7月30日下午17时对甘州区紫豪家园小区内已停用的地源热泵回水管与城市污水管网的连接段进行切断,用混凝土进行封堵。

  二是对紫豪家园小区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约1.08万m³水量,依法征收水资源费2160元,已于2019年8月16日上缴财政专户。

  三是甘州区紫豪家园小区开发商张掖市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聘请甘肃陇塬机械打井队于2019年10月2日在小区东南角新打1眼深度为150m的回水井,2019年10月29日建成,并配套管网,在2019年冬季供暖前投入使用,回水效果良好。

  四是甘州区紫豪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张掖市千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聘请甘肃陇塬机械打井队于11月23-25日对小区内回水井进行全面检查,对回灌效率差的回水井进行了清洗维修,提高回灌效率。

  五是甘州区紫豪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张掖市千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在取水井管道安装智能化计量设施,在回灌井口安装水表,加强计量管理工作。

  六是甘州区住建局加强对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督促业委会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小区内供暖系统正常规范运行。

  截止11月27日,该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信访反映的“该小区地源热泵使用后的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威胁地下水安全”的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甘州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到紫豪家园小区入户开展满意度测评,共入户30户,发放满意度测评表30份,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100%。

  信访受理编号:第三十批2424号

  信访反映问题:高台县合黎镇六三村8社宏丰蔬菜脱水厂将大量粉煤堆放在该厂对面的空地上,刮风时扬尘较大,污染环境。

  责任单位:高台县委、县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问题反映的高台县宏丰蔬菜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高台县合黎镇六三村。该公司始建于1988年,1998年由乡镇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属季节性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脱水四季豆、番茄片、青椒、黄白洋葱粒等系列产品。2009年2月16日,原高台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1250吨脱水蔬菜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2017年该企业计划技术改造及扩建,将生产规模由1250吨扩大到1500吨。2019年5月扩建项目开始建设。2019年8月12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四季豆、番茄生产线正在运行。该公司的堆煤场位于厂区门前张罗公路南侧,占地1800平方米,堆存燃煤约300吨,堆场三面均采用3米高彩钢板围挡,燃煤采取塑料棚膜苫盖措施。经调查,因拉运燃煤过程中洒水降尘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扬尘污染。同时,该公司未按照技改扩建项目“以新带老”的要求,落实半封闭式堆煤棚及堆场防渗措施。

  一是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高台县宏丰蔬菜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于10月31日前完成半封闭式堆煤棚建设和场地硬化。目前,该公司已按整改要求建成半封闭式堆煤棚,并对场地进行了硬化。

  二是对洒水不及时,拉运燃煤过程中产生粉尘的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对拉运车辆进行覆盖,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同时,责令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将燃煤存储、拉运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岗、责任到人,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洒水降尘,湿法作业等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截止10月31日,该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该公司已完成半封闭式煤棚建设和场地硬化工作,粉煤堆扬尘污染的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开展了群众满意度测评,发放满意度调查表20份,收回20份,满意度100%。

 

 

编辑: 王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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