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甘金发〔2019〕145号)精神,结合市县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举报人可采取书信、电话、当面反映等方式进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线索比照县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执行。
2.市县区举报电话
张掖市:甘州区杏林南路市政府统办三号楼506室,举报电话:0936-8619483。
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区委区政府写字楼706室,举报电话:0936-8213113。
临泽县:临泽县机关统办一号楼5楼县政府金融办办公室(临泽县县府街169号),举报电话:0936-5521350。
高台县: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136号县直部门综合办公楼612办公室,举报电话:0936—6621308。
山丹县:山丹县北大街3号县人民政府220室,举报电话:0936-5928114。
民乐县:民乐县县府街9号县政府统办二号楼312办公室,举报电话:4429264。
肃南县:肃南县红湾寺镇祁丰路2号县委县政府统办楼322室,举报电话:0936-6122109。
接待举报的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张掖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代章)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