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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问政 >> 公告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第三十三批)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19年08月27日 17:16

  信访受理编号:第三十三批2620号来信

  信访反映问题:民乐县境内(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河道内多家砂石料厂,有以下问题:1.大多数碎石场环评及验收时未严格执行环保法。2.河道内碎石场均无环保除尘设施,私自生产,管理部门形同虚设或有“保护伞”。3.粉尘排放不达标,夜间粉尘污染严重,尘土飞扬。张扁高速公路工地上的碎石场,试机期间粉尘污染极其严重,市民担心将来生产会严重扰民。4.市民质疑河道内碎石场用地是如何办理的、手续是否合规、是否影响防洪、是否违反国家用地政策。5.利用河道流水洗砂,污染河道流水,对居民及牲畜造成了影响。另个别砂厂存在越界开采、超层开采、超量开采问题。

  责任单位:民乐县委、县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按照民乐县政府印发的《民乐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16-2020)》,其境内河道采砂场主要分布在童子坝河、海潮坝河、大堵麻河、洪水河4条河道的中下游,均不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民乐县境内的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无采砂场,现有的16家采砂场采砂权均于2017年9月统一挂牌出让时竞得,其中:童子坝河1家,海潮坝河3家,大堵麻河3家,洪水河9家。张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扁都口服务区内设置临时砂石料破碎生产区1处,该碎石场于2019年6月份开始建设,7月份建成开始试机生产,目前停建和停止试机生产。民乐县河道内无张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碎石场。

  1.关于反映“大多数碎石场环评及验收时未严格执行环保法”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民乐县境内现有16家河道采砂场,其中采砂区18处(童子坝河1处、海潮坝河3处、大堵麻河4处、洪水河10处),生产生活区17处(童子坝河1处、海潮坝河3处、大堵麻河3处、洪水河10处)。环境影响评价开展情况:16家采砂场采砂区和生产生活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均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开展评价;采砂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11处采砂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原张掖市环境保护局审批,7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原民乐县环保局审批;生产生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17处生产生活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审批;竣工环保验收情况:16家采砂场采砂区和生产生活区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止2019年8月20日16家采砂场采砂区及生产生活区全部自主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时,16家采砂场采砂区和生产生活区均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和验收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及意见,落实了抑尘工棚、湿法喷淋作业、三级防渗沉淀循环水池、细砂石粉覆盖、道路洒水降尘等污染防治措施。民乐县16家采砂场的环评和竣工验收均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环评审批、环境监测和竣工环保验收均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无弄虚作假、违纪违规审批和验收现象,不存在环评和验收未严格执行环保法的情况。

  2.关于反映“河道内碎石场均无环保除尘设施,私自生产,管理部门形同虚设或有‘保护伞’”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民乐县16家采砂场中,14家附带碎石生产线的采砂场均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采取湿法作业,搭建抑尘降噪工棚,架设喷淋设施喷雾降尘,配备洒水车洒水降尘,其细砂、石粉等易起尘物料采取覆盖措施;其余2家未附带碎石生产线的砂石料场均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架设了喷淋设施喷雾降尘,配备洒水车洒水降尘,其细砂、石粉等易起尘物料采取覆盖措施。16家采砂场在取得河道采砂权后向民乐县水务局缴纳了河床恢复保证金,民乐县水务局依据采砂场采后恢复治理情况和验收结果,返还或扣缴已缴纳的河床恢复保证金。日常管理中,民乐县水务局对河道及采砂场实行层级负责网格化管理,每个采砂场确定监管责任人开展日常巡查和蹲点监管,灌区河道管理单位每月巡查、检查不少于4次,民乐县水务局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特定时段增加巡查和检查频次,同时与县生态环境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各采砂场落实环保和安全生产措施,回填复平采砂坑,规整砂石料堆放,清理整治采砂区周边环境。经调查核实,民乐县16家采砂场均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工商营业执照、河道采砂许可证审批手续并完成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后进行采砂作业,采砂生产手续齐全,未发现私自生产问题;监管部门定期巡查、联合检查,不存在管理部门形同虚设或有“保护伞”的情况。

  3.关于反映“粉尘排放不达标,夜间粉尘污染严重,尘土飞扬。张扁高速公路工地上的碎石场,试机期间粉尘污染极其严重,市民担心将来生产会严重扰民”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民乐县16家采砂场采砂区和生产生活区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均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在2019年5-8月份监测完毕,监测结果均达标。民乐县水务局在日常巡查、抽查中未发现16家采砂场夜间生产的情况。经调查,张扁高速公路工地上的碎石场实为张扁高速民乐段扁都口服务区内临时设置的3条砂石料破碎生产线。现场核查时,3条砂石料破碎生产线已停止建设和试机作业。2019年5月底,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将张扁高速民乐段ZBTJ-3标路面工程所用砂石料外包给天津义顺合商贸有限公司代为生产供应,原料由张扁高速项目已审批的取土场提供。2019年6月,天津义顺合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价值共计96万元的3套砂石料破碎生产设备,并组装建设3条砂石料破碎生产线。2019年7月,3条砂石料破碎生产线基本建成并开始试机生产。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和对砂石料未采取覆盖措施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已停止建设和试机生产,对产区内细砂、石粉全部采取了覆盖措施,同时委托开展砂石料破碎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关于反映“市民质疑河道内碎石场用地是如何办理的、手续是否合规、是否影响防洪、是否违反国家用地政策”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民乐县16家采砂场均按照《民乐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16-2020)》的要求审批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的规定,采砂区和生产生活区在可采区内避开主行洪河道和保障行洪安全的前提下,民乐县水务局根据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要求合理布局,统一划定。16家采砂场采砂区占地由民乐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9月份统一挂牌出让给采砂权竞得人。16家采砂场中,其中14家采砂场生产生活区占地在河道内的经征求民乐县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后,由县水务局审查并办理临时占地手续;其余2家采砂场生产生活区在占地河道外的由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审查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民乐县16家采砂场的采砂区和生产生活区占用地手续全部办理齐全、合规,且不影响行洪,符合国家用地政策。

  5.关于反映“利用河道流水洗砂,污染河道流水,对居民及牲畜造成了影响。另个别砂厂存在越界开采、超层开采、超量开采问题”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民乐县分布采砂场的童子坝河、洪水河、海潮坝河、大堵麻河上游均建有水库,其在汛期泄洪时才有水流流经河道中下游,其它时段河道中下游均无水流。民乐县16家采砂场洗砂用水主要来源于泄洪期引水、就近水源拉运储存至防渗蓄水池中。16家采砂场均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修建三级防渗沉淀池,洗砂废水全部收集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同时,民乐县水务局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范围,核定河道采砂场采料区四至范围、埋设界桩,逐个落实河道采砂场监管人员进行蹲点监管,督促各采砂场严格按照采砂区划定范围和核定开采量及控制深度进行采砂作业。民乐县水务局在日常监管和此次现场核查中,未发现各采砂场利用河道流水洗砂,污染河道流水和越界开采、超层开采、超量开采的情况。综上所述,不存在投诉反映的采砂场利用河道流水洗砂,污染河道流水和个别采砂场越界开采、超层开采、超量开采的问题。

  1.民乐县水务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等部门对民乐县16家采砂场进行排查检查,确保各采砂场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做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2.针对天津义顺合商贸有限公司3条砂石料破碎生产线“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2.7万元;针对该公司试机生产的部分细砂、石粉等物料未全部采取覆盖等防风抑尘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于8月24日前对堆存的细砂、石粉等物料采取覆盖等防风抑尘措施,并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2.56万元。审批手续和落实环保污染防治设施前不得投入试机生产,在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前不得投入正式生产。目前,该公司已停止建设和试机生产,对产区内细砂、石粉全部采取了覆盖措施,同时委托开展砂石料破碎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民乐县将全力推进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道管理,认真落实河道网格化管理责任,强化河道巡查和监督检查,督促各采砂场落实环保和安全措施,规范河道采砂行为,营造良好采砂秩序,维护河道环境质量。

  信访受理编号:第三十三批2642号

  信访反映问题:甘州区鑫发小区下水管道长期堵塞(6号楼4单元尤为严重),造成下水管道内污水通过地下室管道渗入到整个地下室,臭气熏天,无人清理,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该信访问题反映的鑫发小区位于甘州区西环路101号,由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张掖市鑫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该小区于2006年竣工并交付使用。因管理不善,沿居民楼长向敷设在地下室的排水主管年久失修,加之该小区化粪池及排水管网常年未进行清理疏通,致使排水主管破裂,污水渗漏到该小区6号楼4单元(该单元常住住户10户)地下室,积水深度达0.03m-0.05m,造成地下室污水积存,臭味扰民。

  1.甘州区住建局责令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抽排6号楼4单元地下室污水、清扫垃圾,并更换6号楼4单元地下室排水管网,止8月23日17时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8月24日,甘州区西街街道办事处对地下室喷洒药剂消毒除臭;

  3.甘州区住建局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督促街道社区动员小区内业主自行清理、改善环境卫生,积极协调街道社区安排人员对小区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巡查,创造整洁、便捷、舒适的人居环境。

 

 

编辑: 张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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