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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问政 >> 公告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第二十九批)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19年08月14日 20:17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九批2292号

  信访反映问题:2000年至今,甘州区靖安乡靖安村书记非法侵占甘州区兔儿坝滩4000余亩荒滩,乱挖乱采,破坏植被和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关于“2000年至今,甘州区靖安乡靖安村书记非法侵占甘州区兔儿坝滩4000余亩荒滩”问题。信访投诉中反映的“甘州区靖安乡靖安村书记”是指甘州区靖安乡靖安村八社村民崔某,2013年12月至今任甘州区靖安乡靖安村党支部书记。2000年,为响应国务院西部大开发号召,崔某向靖安乡人民政府递交了开发荒地的申请,2003年9月15日,靖安乡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崔某同志开发用地的批复》,明确同意崔某在甘州区兔儿坝滩开发用地3000亩,东至仁宗口坡,南至区林业局植被保护站防护网,西至防洪渠,北至靖安-平山湖供电线路以南1000米处,用于栽植生态林和种草。

  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此信访投诉问题之前,2019年5月,相近问题经匿名举报已向甘州区纪委反映。5月15日,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接到区纪委的《函询通知书》后,指派专人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于6月17日向甘州区纪委上报了说明材料,甘州区纪委对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所作的说明予以采信,于6月28日向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送达了《了结告知函》。2019年6月,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委托张掖市土地规划勘测院技术人员对崔某位于兔儿坝滩的开发用地进行了现场测量,测量后的实际占地面积为2222.93亩,崔某在兔儿坝滩开发用地面积并未超过靖安乡人民政府下达的批复面积,目前开发用地范围内仍以栽植生态林为主。

  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和原中共张掖县委《关于放宽政策搞活经济进一步发展农业新局面的八条措施》第一条之规定,崔某当时的开荒行为符合政策规定。

  关于“乱挖乱采,破坏植被和生态环境”问题。2018年7月31日,原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甘州区分局执法人员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崔某农场荒地上架设有建筑用砂石筛料设备,经现场核查未见采挖矿坑,未发现动力设备。经调查核实,2011年4月20日,甘州区平山湖乡村民李宗富经甘州区水务局批复同意,取得在碱槽子红墙子河、红河、夹皮河、石落泉河等五条河道范围内的采砂权后,2012年与兰新高铁施工队联合租用崔某农场的一块未开发荒地(约1.5亩)架设筛料设备,准备为修建兰新高铁提供砂石料,因水洗砂品质不符合高铁建设质量要求,设备架设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后因李某某一直未向崔某缴纳过土地租赁费,故崔某以此为由扣留李某某筛料设备至今,期间也未曾从事非法加工砂石料的行为。原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甘州区分局执法人员随即向崔某下发了《行政执法告知书》,责令崔某限期拆除机械设备、构筑物等临时设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及地貌恢复平整。

  一是2019年8月11日,拆除漏斗、运输袋、螺旋洗砂机、滚筒筛等筛砂设备,所有筛沙设备全部拆除完毕,并对原采砂设备周边土地进行平整。二是由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靖安乡国土所定期进行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乱采乱挖等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加强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加以整改。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九批2304号

  信访反映问题:甘州区巴吉滩沅博屠宰场、明永镇盛丰肉业屠宰场环保设备不正常运行,且私设暗管偷排,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问题属实。该信访举报反映的“甘州区巴吉滩沅博屠宰场、明永镇盛丰肉业屠宰场”分别为张掖市沅博农牧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张掖市盛丰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沅博农牧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张肃公路19公里处,占地面积3000亩,距最近的居民区3公里(甘浚镇速展村)。3万头/年肉牛精深加工项目环评批复文件于2013年7月22日由原张掖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项目于2013年开工建设,2014年12月建成试运行,同步配套建成投运2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2017年11月完成了自主竣工环保验收。该企业于2018年10月、12月和2019年5月委托甘肃绿源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了检测,经检测主要污染物均达标。2018年12月18日原张掖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排污许可证。张掖市盛丰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甘州区明永镇下崖村,该公司厂区四周为企业和耕地,距离厂区最近的居民区为明永镇下崖村二社约1.5公里。该公司是一家以牛、羊屠宰为主的企业,2016年该公司建成60头/班肉牛屠宰线、800只/班肉羊屠宰线各一条,1000㎡冷库一座,该公司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原甘州区环保局于2016年7月21日批复,2019年3月19日自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2018年8月9日和10月13日甘州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废水进行了监督性监测,2019年2月22日、2019年4月13日和2019年7月9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废水进行了检测,经监测废水均达标。2018年7月5日,原甘州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9.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将公司法人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了行政拘留,并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8日原张掖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排污许可证。经现场核查,上述两个屠宰企业污水处理站均运行正常。张掖市沅博农牧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夏天全部进行绿化和厂区内饲草种植灌溉,冬天存入2万立方米的蓄水池,不存在污水横流和私设暗管偷排的情况;企业牛羊待宰区及污水处理站因夏季天气炎热和行业的特殊性,周边有臭味产生。该信访举报问题中张掖市盛丰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林地灌溉绿化,不存在污水横流和私设暗管偷排的情况;屠宰车间、生产固废临时暂存堆场、牛羊待宰圈舍、污水处理站因夏季天气炎热和行业的特殊性,周边有臭味产生。

  一是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8月10日委托甘肃菁萃综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张掖市沅博农牧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主要指标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均达标。张掖市环境监测中心已对张掖市盛丰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排放的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目前监测结果尚未出具,若企业存在超标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二是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分别向两家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加大待宰区域清扫频次,对产生的粪污按要求做到日产日清,在生产过程中正常使用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并对厂区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做好企业自测工作,要求张掖市沅博农牧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限期于9月10日前完成COD、氨氮、总磷等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工作,并保持稳定运行。三是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对信访投诉核查情况及后续监管措施向张掖市沅博农牧产业有限公司和张掖市盛丰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周边企业职工发放满意度测评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均表示满意。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九批2323号

  信访反映问题:甘州区大满镇潘家什字路口每日有数辆客运汽车在此鸣笛揽客,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投诉问题情况属实。2019年8月10日下午,接到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后,甘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牵头,张掖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甘州区大满镇人民政府配合,全力整改。经调查核实,信访投诉问题中“大满镇潘家什字”实际为“大满镇汤家什字”,张掖市区至大满镇汤家什字客运班线车辆共30辆,该条线路班线客车全部属于张掖市昌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公路汽车客、货运;城市及近郊区公共汽车、出租车营运等内容。该线路客运车辆从汤家什字开往城区时会在汤家什字临时停靠,为提醒乘客赶乘班车,经常长时间大声鸣笛,其中5辆班线客车还私自安装了高音喇叭,造成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和商户正常生产生活。

  1.甘州交警大队对张掖市昌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进行问询,确认所属企业客运车辆的违法事实。

  2.向张掖市昌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和该线路所有客车驾驶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拆除私自安装的高音喇叭,要求车辆停靠时禁止鸣笛,并书面作出承诺。

  3.制作禁止鸣号交通标志牌4块,分别设置在大满镇至汤家什字路口路段,提示和警告驾驶员文明行车,不乱鸣号。

  4.为整治噪音扰民,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要求张掖市昌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管理教育,严禁班线客运车辆在大满镇汤家什字停放时或途经汤家什字停靠时随意鸣笛揽客,即日起由大满交警中队加强巡逻检查,随时处置鸣笛车辆。

  5.问题整改后,对周边30户居民和商户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发出测评表30份,收回30份,满意度100%。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九批2332号

  信访反映问题:甘州区东街123号河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锅炉排放大量黑色烟雾,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接到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后,张掖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经济发展局牵头,环保分局配合核查办理,全力整改。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59年,2004年通过国企改制后,于2005年建成国家新药五味沙棘颗粒产业化改造项目生产线,并投入运行。2004年,兰州大学环境质量评价研究中心编制了河西制药公司五味沙棘颗粒产业化改造项目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年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该公司现有一台4吨燃煤蒸汽锅炉,该锅炉于2017年10月进行了提标改造,在原有的麻石水浴的基础上,添加了脱硫塔,提高了处理效果。2017-2018年检测指标达到国家标准,通过了环保验收。

  通过现场检查,该公司4吨燃煤蒸汽锅炉烟囱排放烟雾为白色,在远处观察呈现淡褐色,没有大量黑色烟雾。2019年8月2日,该公司申请张掖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对锅炉进行内部检验,目前,该锅炉已停止运行等待检验。同时,为了确定该企业锅炉排放烟气是否符合国家标准,2019年8月11日,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甘肃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锅炉排放物进行再次检测,预计2019年8月20日可出具检测报告。若检测合格,则允许该锅炉使用至2019年10月31日,完成清洁能源改造。若检测不合格,则进行取缔。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锅炉房附近煤堆和石灰堆没有全覆盖,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对问题办理情况进行了现场公示,并在周边走访调查48户群众,受访群众对问题办理措施和办理情况满意度86%。为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张掖经开区落实长期监管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管体制。二是督促企业在搬迁前,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设施运行要求,定期检测,及时维护设备,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三是张掖经开区在周边小区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做好来电来信登记,及时落实和整改群众反映的各项问题。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九批2334号

  信访反映问题:1.每日不定时,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泽北路中央公园小区一楼乐购超市加工熟食时(牛肉干、烧鸡、炒菜)油烟严重扰民。2.每日20:00至次日02:00该店店外经营啤酒摊,喝酒划拳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现场调查核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信访投诉的超市位于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泽北路中央公园小区1幢一层1-08铺,该幢楼为临街商住两用楼房,1-2层为商铺,3-6层为居民住宅楼,门头悬挂“乐购超市”广告牌,营业执照名称为张掖祐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于某某,2015年10月22日办理了《营业执照》,2016年4月13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2019年5月14日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品种:卤制品)。经现场调查核实,该超市使用石油液化气灶,规范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油烟净化器使用正常,烟道架设至小作坊后窗户外,未安装至楼顶,后窗户外墙面、地面无污渍,排出的油烟会对楼上住户生活造成影响;该超市负责人的亲朋好友偶尔来店里聚会,存在店外摆放啤酒摊,喝酒划拳的现象。

  接到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后,甘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全力整改。2019年8月10日,区市场监管局包片领导、辖区执法人员及配合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乐购超市,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蹲点驻守,跟踪督促整改。一是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超市立即改正,迅速对油烟净化设施设备、烟道进行全面清洗,清理操作间油烟污渍,将烟道架设至楼顶,以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油烟噪音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正常经营。二是市城管执法局对乐购超市下达了《立即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按照《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不再在店外经营;超市负责人于某某承诺从即日起不再在店外经营,摆放啤酒摊。三是该超市负责人于某某主动提出因卤制品销售生意冷清,经营不善,无意继续从事卤制品加工活动,决定停止食品加工活动。当晚,该超市拆除了油烟净化设备、烟道、炉灶及其他加工设备,重新安装了后窗玻璃,书面提出了注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申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申请,依法注销了张掖祐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停止了该超市的食品加工活动。四是区市场监管局对整改结果进行了公开公示,并组织工作人员对周边居民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入户走访19户,满意度达100%。

 

 

编辑: 张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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