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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问政 >> 公告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第二十六批)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19年08月11日 22:16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六批1936号

  信访反映问题:2018年至今,甘州区梁家墩镇梁家墩村8社鸿宇广场南侧20米处有一库房,库房内加工围栏时切割声噪音扰民,喷漆时油漆味扰民。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问题反映的是甘州区梁家墩镇梁家墩村八社居民点北段西侧的一间库房,该库房建于2010年5月,左侧有2户居民,右侧有10户居民。2017年9月租赁给民乐县六坝镇五坝村八组的郑某某、郑某某经营铝合金、不锈钢、铁件加工。2019年8月8日,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时,该库房处于关闭状态,无加工作业现象。经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到,该库房自2017年9月以来经常铁器切割,偶尔有铁件表面喷漆现象,造成了噪声、异味扰民的问题。

  1.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梁家墩镇政府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2.该经营者承诺在8月9日前将加工机械及喷漆设备搬离,不再进行铁器切割和喷漆作业,只在库房内存放材料。该经营者于8月9日将玻璃清洗机、铣床、双头锯、组角机、气泵等主要加工机械及喷漆设备全部搬离该库房,并清理库房内遗留垃圾;

  3.梁家墩镇政府制定监管方案,加强长期监管。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六批1949号(来信)

  信访反映问题:甘州区沙井镇五个墩村原书记郭宏在2002年以村集体名义购买了原张掖市二轻工业局在该村的一处林场,将林场占为己有,并将场内400多亩大树全部砍伐变为田地,更将临近的沙井镇政府栽种的200多亩树木砍伐,严重毁坏林地。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信访投诉反映的甘州区沙井镇五个墩村原党支部书记郭宏违法砍伐树木问题属实。

  1.根据甘州区林业勘察设计队鉴定结果,郭宏存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占用林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共开垦林地面积48亩,开垦林地范围内原有植被均遭到破坏,原有地貌已经完全改变。目前,已将郭宏毁坏林地案件列为刑事案件移交甘州区公安局森林分局立案侦查。

  2.信访投诉反映的原张掖市二轻工业局农场地处沙井镇五个墩村,有耕地600多亩,自1998年以来陆续安置移民30多户,目前农场耕地由移民耕种。二轻工业局农场耕地与郭宏(2001年4至2016年12月担任五个墩村党支部书记)无任何关联。

  3.信访投诉所指“原张掖市第二轻工业局林场”实为张掖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农场,农场东至五个墩村公路,西至新民干渠,南至沙井镇五个墩村,北至蔬菜公司农场。根据原张掖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所属农场权属及边界图,农场占地414.26亩,其中可利用地200亩,建设用地12.15亩,荒滩未利用地及其它土地202.11亩。2002年张掖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以60000元的价格一次性将农场所有树木及土地承包给郭宏本人。合同约定:将农场可利用地200亩和现有树木及土地承包给郭宏,由郭宏全权经营管理,承包期限为三十年。2002年开始,郭宏逐年投入资金,在原张掖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农场和农场周围国有公滩开荒平整改良土地,植树造林,林场面积不断扩大,2007年3月郭宏办理了林地林权证,农场实有林地529.3亩。2007年至2019年个人逐年投入资金植树造林,整理改良土地,根据沙井镇国土所提供数据,农场面积为1086亩(其中原张掖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农场土地414.26亩,国有公滩土地671.74亩)。

  4.2002年郭宏争取林业局退耕还林项目,栽植杨树、杏树17398株,共计273.2亩,享受退耕还林粮款补助每年每亩160元,自2002年至2017年累计享受补助资金410304元,经甘州区林政稽查大队和甘州区林调队现场鉴定,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地块林木管护正常,林地未遭到破坏。2003年郭宏争取荒滩造林项目,在农场范围内的荒滩栽植杨树42669株,共计256亩,未享受任何补助。

  5.自2014年开始郭宏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林地变更手续的情况下,陆续将荒滩造林地树木挖除,种植农作物,经甘州区林调队现场实地勘踏和图库比对,共计毁林开垦耕地48亩,郭宏毁坏林地行为属实。2019年2月26日原甘州区林业局下发《甘州区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后,2019年3月4日沙井镇政府向郭宏送达《甘州区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郭宏对检查出的荒滩造林损失面积151亩,严格按照原退耕还林工程作业涉及地块、树种和密度完成补植重造工作,并确保成活率达到合格标准。

  6.2002年至2003年沙井镇将郭宏农场作为镇级义务植树地点,组织干部职工及学生协助郭宏植树200余亩,树木所有权归郭宏所有,并由郭宏负责树木管护,目前树木管护正常,不存在砍伐义务植树点树木,毁坏林地的行为。

  一是根据甘州区林政稽查大队调查结果,将郭宏毁坏林地案件列为刑事案件移交甘州区公安局森林分局,甘州区公安局森林分局已受案登记,下达《立案决定书》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依法办理。二是沙井镇政府负责,监督郭宏于2020年4月30日前,在被毁林地完成苗木补植,恢复林地性质。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六批1986号

  信访反映问题:甘州区丽都大街馨宇丽都小区A区J座3单元楼顶有移动公司安装的基站,每日00:00至06:00产生噪音严重扰民,且基站辐射影响住户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反映的问题位于甘州区馨宇丽都小区A区J座3单元902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张掖市分公司于2009年建设馨宇丽都基站,该基站现有华为2/4G BBU设备一套,中兴PTN设备一套,贝尔OLT设备一套,中兴开关电源一套,双登500Ah蓄电池一组,空调一台。通过走访入户了解,与该基站较近的居民认为基站影响其生活,强烈要求该基站进行搬迁。中国移动张掖分公司于第一时间联系甘肃菁萃综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区工信局监督下,分别于8月8日、9日按照噪音检测相关规范对802室住户指定区域分时段进行检测,经检测白天噪音值在城市噪声功能规划标准值范围之内,夜间噪音值超标。经核查相关批复资料,基站辐射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011年该基站内增加3/4G设备后,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局于2014年3月出具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检测报告,验收检测结果达标,基站辐射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甘州区工信局及各配合单位人员现场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安排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

  2.甘州区工信局向中国移动张掖市分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中国移动张掖市分公司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进行整改;

  3.为彻底解决此问题,经中国移动张掖市分公司研究,决定停止该基站运行,陆续拆除设备,搬迁该基站重新布局。目前,该基站已断电并停止运行;

  4.在不影响周边住户正常信号服务的前提下,中国移动张掖市分公司计划于8月16日前完成基站内所有设备的搬迁拆除工作;

  5.办理单位将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公示,并入户走访了周边居民,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率100%。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六批2002号(来信)

  信访反映问题:1.2014年,高台县西大村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实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对境内天然牧场实施禁牧还草,但相邻的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西岔河村没有实施禁牧,西岔河村牧民经常越界放牧,严重破坏了祁连山生态环境。2.2019年高台县积极争取草原围栏封育项目,当工程实施到西岔河地段时,西岔河牧民强行阻扰项目施工,并将已经完工的2.2公里围栏强行破坏,其目的是在西大村禁牧草原内强行放牧,造成该区域生态环境退化。

  责任单位:肃南县委、县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信访所指肃南县大河乡西岔河村是一个以传统畜牧业为主、高原农业为辅的农牧业村,与高台县新坝镇西大村相邻,现有156户449人,草原面积54.5万亩,于2011年至今实施草畜平衡管理,未实施禁牧。

  1.关于“2014年,高台县西大村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实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对境内天然牧场实施禁牧还草,但相邻的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西岔河村没有实施禁牧,西岔河村经常越界放牧,严重破坏了祁连山生态环境”的问题。经调查核实,2006年,根据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农牧厅《关于玛曲等十县2006年退牧还草工程(第一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肃南县在大河乡西岔河村与新坝镇西大村边界区域草原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肃南县按照《甘肃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完成了大河乡西岔河村与新坝镇西大村全部边界区域围栏,使西岔河村与西大村边界实现围栏隔离,肃南县西岔河村的秋季牧场与新坝镇西大村禁牧草场相邻,因牲畜饮水水源地位于大河乡西岔河村与新坝镇西大村边界上,自建国以来,该水源地一直由西岔河村与新坝镇西大村共同使用,牲畜饮水通道属历史形成的水路,肃南县村民在每年秋季9月中旬至11月在此秋季牧场放牧,严格按照双方的协议,牲畜通过边界饮水通道饮水。由于西大村的禁牧草场一直以来没有围栏,牲畜在饮水过程中通过饮水道时存在啃食路边青草的情况,但不存在人为越界放牧问题。同时,按照《甘肃省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规定,大河乡聘请草原管护员36名,其中西岔河村聘请管护员2名,管护员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全村草场、牲畜、草原生态基础设施进行管护巡查,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2.关于“2019年高台县积极争取围栏封育项目,当工程实施到西岔河路段时,西岔河牧民强行阻扰项目实施,并将已经完工的2.2公里围栏强行破坏,其目的是在西大村禁牧草原内强行放牧,造成该区域生态环境退化”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 2019年4月,高台县林草局在肃南与高台两县边界地区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因项目实施区域草场涉及肃南县与高台县协议草场,1965年签订的《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与高台县行政界限和放牧等问题协议》和1980年《甘肃省张掖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解决高台、肃南县新坝地区和大河地区行政界线、草原放牧等问题的决定》协议明确在肃南县行政区域内划拨44万亩草场由高台县建设、管理和使用。经两县多次协商,双方对已勘定的行政界线无异议,但对实际放牧界线和人畜饮水线路有分歧,双方商定边界矛盾纠纷解决之前,根据《甘肃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第七条:“为保持边界线走向清晰,便于管理,不得在界线两侧50米内修建房屋或其他设施。确因生产建设用地需要在上述范围或横跨行政区域界线的,应当事先征得毗邻双方的有关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该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准机关备案”的规定,不在边界地区施工。但2019年6月,高台县未与肃南县协商,未征得肃南县同意,在双方行政界线争议区域进行围栏施工,该围栏将切断西岔河村130多户300多牧民和2万多头只牲畜的人畜饮水线路,引起该村群众强烈不满,造成约1.7公里草原围栏被群众拆除。

  经调查核实,肃南县大河乡自2006年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以来,坚决执行国家政策,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及草畜平衡措施,根据肃南县草原监测站近三年对该区域草场进行草原植被生长监测结果显示,2016年植被平均高度为15㎝,2017年植被平均高度为19㎝,2018年植被平均高度为21㎝,每年平均提高2㎝,植被平均总盖度达到79.6%,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高于往年指标,草原植被恢复良好,生态环境逐年改善,信访反映的“造成该区域生态环境退化”的问题与事实不相符。

  1.通过双方协商,就目前破坏高台县新坝镇草原围栏一事,达成了一致意见,高台县对于实施的围栏封育项目工程在西岔河村与西大村交接段的1.7公里围栏不再进行建设,保持原状,保留牲畜饮水通道;

  2.针对该信访反映问题涉及的边界矛盾纠纷及草原生态保护问题,双方将通过进一步落实草原管护措施、加强周边牧民教育等措施,确保边界持续稳定,草原保护监管不断加强。严格执行《甘肃省草原条例》,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完善草原执法检查制度,整合县、乡、村三级力量,加大对禁牧草原巡查和案件查处力度,确保禁牧草原监管责任到位、体系健全、形成合力;

  3.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和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等活动,深入乡镇、农牧村开展草原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宣传教育,及时传达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草原生态保护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加强对群众教育管理,严格遵守草原管护相关制度,坚决杜绝破坏草原生态及草原基础设施的行为;

  4.肃南、高台两县共同抓好边界问题研判分析,及时解决边界矛盾纠纷问题,全力推进边界牧民团结友好、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村级生态管护员和牧民作用,加强边界围栏巡护,切实提升草原生态保护水平。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六批2004号

  信访反映问题:甘州区南环路瑞安商务精品酒店旁馋儿猫、九丈九两家餐饮店,架设在房顶的抽油烟机形同虚设,油烟、噪音严重扰民。另两家餐饮店将餐厨污水直接倒入下水道,气味难闻。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问题反映的“馋儿猫、九丈九两家餐饮店”实为甘州区馋私猫卤猪蹄店,位于甘州区南环路521号,房体结构为一层平房,南侧3.5米处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属楼(独栋楼)。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手续齐全。该店使用酒精灶,配套建有油烟净化设备,隔音棉包裹的烟道架设至房顶,并向南环路街面一侧延伸约10米,烟道口距南侧居民楼约13.5米。2019年5月该店委托张掖市大拇指保洁有限责任公司对其餐厨废弃物拉运处理,餐厨废水经店内下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019年7月,该店委托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对油烟和噪音开展检测,油烟、噪声均达标。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油烟净化器风机未进行密闭处理,操作间墙面及楼顶有油烟污渍。

  1.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该店立即清洗油烟净化设备,清理操作间及楼顶油烟污渍,增加渣水过滤分流设施,餐厨废水过滤后再排入下水管网。同时,对油烟净化器风机架设封闭式隔音棚,降低风机噪声;

  3.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加强日常检查,督促该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处理处置餐厨废物、废水,正常运行隔音设施,确保问题不反弹。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六批2005号

  信访反映问题:肃南县大河乡地处祁连山国家级生态环境保护区,但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以下问题:1.该乡在长沟寺、西岔河等地仍在开办旅游景点,造成相关区域生态环境退化,环境污染严重,检查站形同虚设。2.在西岔河老虎石修建道路通往天涝池冰川附近,并建设停车场等旅游设施,严重破坏祁连山腹地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肃南县委、县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1.肃南县大河乡位于祁连山北麓,现有1695户4401人,占地3329平方公里。长沟寺位于大河乡光华村,是一座藏传佛教寺院,地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西岔河村属于大河乡,居民集中定居点不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大河乡光华村,长沟寺附近现有牧家乐3家,营业执照手续齐全,只提供临时场地帐篷租赁服务,不提供对外餐饮服务,共有临时帐篷9个、占地190㎡。在大河乡西岔河村居民集中定居区,由牧民利用自有住房开办牧家乐4家,营业执照手续齐全,主要为游客提供休闲服务。根据《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大河乡光华村,长沟寺开设的牧家乐,未从事破坏性旅游,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3、信访投诉中的检查站是大河乡长沟寺村道路口于2016年设立的一座资源管护检查站,主要职责为进入草原林区人员是否带有火种检查、野生动植物资源管护检查等。该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外县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不能进入,本地牧民和本县在大河乡西岔河村、光华村,长沟寺有亲戚的人员可以进入,该站现已移交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4.西岔河老虎石修建的道路原为大河乡西岔河村牧民通往夏季牧场的牧道。2015年12月,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对该牧道进行了改造,西岔河村至老虎石段道路长16.6公里。该道路项目规划、施工、环评等审批手续齐全,由肃南县交通局于2016年11月完成改造。建成通车后严格按相关规定实施管护,通过人工种草、自然修复等方式逐步恢复了道路两侧生态环境。

  5.信访投诉反映的停车场等旅游设施,原为大河乡西岔河村为发展绿色畜牧业,计划建设的剪毛棚、澡浴池、防疫圈、管理及生活用房等生产设施,共计4500㎡,因地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于2016年完成场地平整后再未实施建设计划,通过人工种草、封育围栏、自然修复等方式落实了生态修复措施,没有旅游设施,也没有开展旅游活动的情况。

  一是坚持依法治旅,严格实施管控,以大河乡光华村和西岔河村牧家乐户主为主,专职卫生保洁员和义务保洁员为辅,加强对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收集清理和后续处理,大河乡垃圾清运车严格按规定时间定期收集清运。二是严格落实大河乡西岔河村、光华村乡村两级主体责任,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重大工程,在大河乡西岔河村、光华村积极推进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和垃圾生态化处理等措施。三是严格落实检查站24小时值班制度,前来探亲访友、本地人员入山检查和登记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检查,着力发挥检查站在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危化物品、易燃易爆、外来物种等方面的把关守门作用,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四是持续落实西岔河村至老虎石段道路周边生态环境恢复措施,补种道路两侧生态植被,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管护。五是加强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的宣传,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教育和通报机制,科学合理划定旅游路线及范围,促进文明绿色旅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六批2017号

  信访反映问题:民乐县北街社区驿都小区18号楼一楼朋友圈汽车美容中心每日8:00-21:00营业期间洗车机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民乐县委、县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问题反映的朋友圈汽车美容中心位于民乐县驿都新城18号楼一楼8号商铺,于2011年注册成立,主要经营汽车美容装潢、保养维修、洗车服务。该店所在楼栋属商住综合楼,共有4个单元,一至三楼为商铺,四至六楼为住宅,现有住户12户。因该店洗车、维修设备靠墙,洗车、维修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墙体传播,影响了楼上的商铺及住户的正常生活。

  1.民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等部门对该店开展执法检查,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店立即整改噪声扰民问题,并要求该店调整营业时间,不得在居民休息时间(12:00至14:30、20: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的业务;

  2.该店将洗车、维修设备搬离墙体,采取了洗车设备底部放置轮胎、四周加装隔音棉的隔振、消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的产生;

  3.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开展噪声监测,其监测数据显示噪声达标;

  4.民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一步修改完善《餐饮行业、商业门店噪声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明确各执法中队执法监管片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

 

 

编辑: 张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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