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请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http://xygs.gsaic.gov.cn/gsxygs/)”,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报送2018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未年报或者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如果未年报公示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特此通告。
张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