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共建幸福美好家园,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法,做文明养犬的“责任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主动为爱犬办理养犬登记证,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不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遗弃、虐待犬只,从源头上履行法定责任与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
二、牵紧“文明绳”,做安全出行的“守护者”
户外携犬出行时,请务必使用长度适中的牵引带(链),并为大型犬或易兴奋犬只佩戴嘴套。主动避让老人、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若允许)或电梯等密闭空间,请收紧牵引带,或采取怀抱等安全措施,防止犬只惊扰、扑咬他人,杜绝安全隐患。
三、清理“小粪便”,做美好环境的“保洁员”
随身携带清洁袋、卫生纸或小铲子等工具,及时清理爱犬在街道、公园、广场、绿化带等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并投入相应垃圾容器。保持公共环境清洁卫生,以实际行动爱护我们“彩虹张掖”的亮丽容颜。
四、止吠不惊邻,做和谐社区的“好邻居”
加强犬只日常训练与管理,尤其在居民休息的清晨、午休及夜晚时段,尽量避免犬只持续吠叫、嚎叫等扰民行为。因犬只行为引发邻里纠纷时,应保持理性,积极沟通,主动化解矛盾,共建和睦友善的邻里关系。
五、守好“一米线”,做尊重他人的“示范者”
尊重他人的生活习惯和空间感受。携犬外出时,应主动避开主要干道、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及儿童游乐区域。尽量避免携犬进入明确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在征得他人同意前,勿让犬只近距离接触他人,特别是孩童。
六、传播文明风,做创建活动的“宣传员”
积极学习和宣传文明养犬知识,以自身的文明养犬行为感染、带动身边的亲友和邻里。主动劝阻身边不文明养犬行为,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共同营造“文明养犬、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明养犬,从每一次牵绳、每一次清理、每一份承诺开始。让我们携手行动,共同营造人宠和谐、邻里和睦的美好家园,为城市文明注入更多温暖与光彩!
张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甘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共建幸福美好家园,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法,做文明养犬的“责任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主动为爱犬办理养犬登记证,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不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遗弃、虐待犬只,从源头上履行法定责任与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
二、牵紧“文明绳”,做安全出行的“守护者”
户外携犬出行时,请务必使用长度适中的牵引带(链),并为大型犬或易兴奋犬只佩戴嘴套。主动避让老人、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若允许)或电梯等密闭空间,请收紧牵引带,或采取怀抱等安全措施,防止犬只惊扰、扑咬他人,杜绝安全隐患。
三、清理“小粪便”,做美好环境的“保洁员”
随身携带清洁袋、卫生纸或小铲子等工具,及时清理爱犬在街道、公园、广场、绿化带等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并投入相应垃圾容器。保持公共环境清洁卫生,以实际行动爱护我们“彩虹张掖”的亮丽容颜。
四、止吠不惊邻,做和谐社区的“好邻居”
加强犬只日常训练与管理,尤其在居民休息的清晨、午休及夜晚时段,尽量避免犬只持续吠叫、嚎叫等扰民行为。因犬只行为引发邻里纠纷时,应保持理性,积极沟通,主动化解矛盾,共建和睦友善的邻里关系。
五、守好“一米线”,做尊重他人的“示范者”
尊重他人的生活习惯和空间感受。携犬外出时,应主动避开主要干道、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及儿童游乐区域。尽量避免携犬进入明确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在征得他人同意前,勿让犬只近距离接触他人,特别是孩童。
六、传播文明风,做创建活动的“宣传员”
积极学习和宣传文明养犬知识,以自身的文明养犬行为感染、带动身边的亲友和邻里。主动劝阻身边不文明养犬行为,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共同营造“文明养犬、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明养犬,从每一次牵绳、每一次清理、每一份承诺开始。让我们携手行动,共同营造人宠和谐、邻里和睦的美好家园,为城市文明注入更多温暖与光彩!
张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甘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