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救助受伤猎隼
近日,高台县合黎镇六二村村民陈兴亮在该县北部山区发现了一只疑似受伤不能飞翔的鸟,当即与高台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联系并送往野生候鸟救助站进行救治。
经高台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鉴定,陈兴亮救助的鸟为猎隼,为大型猛禽类隼科动物,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左翅膀轻微受伤不能正常飞翔。目前,野生候鸟救助站工作人员已对其进行了救治,正在精心喂养和观察,待猎隼体征完全恢复正常后,适时将其放归大自然。这也是今年以来该县第四次群众主动救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
兰州晨报/掌上兰州 通讯员 蔺仁明 记者 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