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掖:学深悟透用好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
“监察法规定,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对象范围,但本案中公立小学的张老师主要从事教学工作,没有担任行政职务,不属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因此,他不属于监察对象。”
“反对,本案中张老师参与了该校教学设备采购,可视为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张老师应当属于监察对象。”
近日,在张掖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第二党支部学习讨论时,大家以案例论辩的方式,就如何更好地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进行交流学习。
今年以来,张掖市纪委监委共组织举办此类辩论活动3期,参加人员110多人次。每次活动聚焦都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面临的新问题,通过案例讨论、情景模拟、现场演练等方式,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学透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提高政治素养、法治理念、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王俊国 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