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督察整改排头兵,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
——山丹县环保局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工作纪实
黄登峰 王天昕
2017年4月13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情况,4月24日上午,甘肃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视频会议在兰召开,张掖市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暨贯彻落实省委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级干部座谈会精神动员大会,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学习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及其相关会议常态化制度化,第一时间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自此,一场以祁连山生态问题为导向的“绿色风暴”席卷张掖大地,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在我县全面推进。县环保局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督促检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面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和生态修复与保护“回头看”专项检查。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积极对症施策,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整改彻底、责任到人,打响净空净水净土保卫战,坚决打赢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攻坚战。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和生态环保政策法规作为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必学内容,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快速反应,敢于担当,迎难而上,主动挑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排头兵,及时与县落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联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究,定期协调沟通,定期通报进展,定期汇总整理。深入贯彻学习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办国办《通报》、国务院《会议纪要》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强化督促检查,有利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制定责任清单,提供制度保障。印发了《山丹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人大、政协及法院、检察院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多方联动、失职追责的工作格局,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机制保障。先后出台了《2017年度山丹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山丹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山丹县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绿色发展考核导向,加大了环保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紧盯关键环节,着力抓好整改。县环保局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监察人员多次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及外围地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协调推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问题中矿产资源、水利水电、旅游开发等项目生态恢复工作,对照问题清单,探讨解决途径,逐项抓好落实。按照清理项目、现场整治,分类实策、解决问题,保护修复、完善机制三个阶段步骤,统筹推进整改。至目前涉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保问题6项全面完成整改,整改率达100%。
推进重点工作,抓好污染治理。县委、县政府分别与8个乡镇、44个县直部门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约束性指标,对未完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先后出台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治理任务,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山丹县推进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山丹县2017年度城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供暖和锅炉拆并工作,拆除和淘汰燃煤锅炉68台,其中我县6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已全部停用并予以拆除;煤炭集中交易配送市场已开工建设,预计11月底投入运营,二级配送网点及乡镇集中交易网点选址已确定,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强化“网格化”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四个”禁烧,杜绝露天烧烤等生活面源污染问题,全县餐饮服务单位607户,438户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534户使用了清洁能源。推进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投入公共自行车630辆,淘汰黄标车51辆,落实奖补资金48.6万元。备用水源地白石崖水库年底即可建成投运,境内主要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按季度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敷设城区污水管网16.5公里,在城郊及清泉镇部分村社敷设污水管网30.4公里;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建设有序开展,建成后可有效解决城北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放问题。确定突出重点行业企业13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6家,划定详查单元8个,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74个;完成了甘肃山丹宏定元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块与修复项目初步调查方案编制和前期调查监测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已上报省环保厅,老军乡精准扶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已完成,购置电动垃圾车6辆、垃圾箱30个。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立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于今年1月1日建成并试运行。健全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对县内重点污染源严格落实污染物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法定责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测要求,2家国控源企业全部建设了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全面推行“三化两分一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模式,实现环境执法全覆盖。今年以来,共出动监察人员200多人(次),检查污染源企业28家、建设项目40家(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9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2起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县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绿盾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环保培训班19期,举办环保培训班2期,培训干部达200多人次,8个乡镇均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站,为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增加选调工作人员5名。
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山丹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县乡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周调度、月检查、季考核、年底算总账的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考评考核和责任追究,倒逼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整治、社会监督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长效机制。
县环保局严格对照《山丹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所列涉及整改的6项清单问题及省整改办要求整改的其他2项问题,按照整改完成时限,逐一核实整改措施落实,对完成整改措施、具备清单销号条件的,及时上报完成情况整改报告及整改落实相关文件资料,经市环保局验收并完成公示,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销号工作。
“宁要青山绿水,不要污染的GDP!”。近年来,山丹县环保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升履职尽责水平,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环境监管、污染减排和治理、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执法水平,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精神,切实提高省、市、县委生态文明决策部署的贯彻力和执行力,凝聚全县环保干部职工心血和汗水,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家园更美丽、生活更舒心的优质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