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民乐讯: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完成今年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民乐县制定出台《民乐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
该细则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和“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共编制7章66条,涉及全县64个单位。
该细则的划分既统一了发展与保护关系,又厘清了各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明确了各部门在工业污染防治、城市建设、农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国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防治、自然资源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责任。同时《细则》建立了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问责制度,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多方联动、失职追责的工作格局。(舒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