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对于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确保生态资源安全至关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如下命令。
一、深化法治引领,夯实防火治本根基
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制度成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核心法治支撑,为张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各级林长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和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将《条例》要求贯穿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流程、各环节,推动张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上稳步前行。
二、压实各级责任,织密全域防控网络
各县区要以全面深化林长制为核心抓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细落实“8311”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市级领导包县(区)、县(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干部包户、护林员草管员包山的五级包抓责任体系,将防火责任逐级分解、层层压实,确保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常态化开展防火工作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隐患第一时间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闭环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引发火灾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三、严控火源风险,守牢前端防控底线
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把火源管控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环节。紧盯清明、五一、国庆等关键节点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结合辖区火险等级变化,及时提请县级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要充分发挥防火检查站、护林员草管员及镇村干部前沿哨卡作用,严格执行“进山扫码、入林登记”制度,加大科普宣传及检查力度,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管控区域;对违反规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或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街道)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要紧盯重点目标、重点设施、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纵深推进“林电共安”三年攻坚行动,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从源头防范火灾发生。
四、强化宣传赋能,凝聚全民防火合力
各县区各部门要以构建“全民参与、全域覆盖”防火线为目标,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推动形成“人人懂防火、人人要防火、人人尽责任”的良好工作格局。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抓实群众教育引导工作,严防野外祭祀、农事生产等用火行为引发火情。林草部门要在自然保护地、景区周边和林牧区出入口等林草资源集中、人员流动大的区域设立防火宣传站,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规范用火。公安、应急等执法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做到处理一起、教育一群、震慑一片。宣传部门要统筹各类新闻媒体,通过专栏报道、解读海报、短视频等形式,高频次开展防火公益宣传,深化宣传影响力。教育部门要着力培养学生防火意识,引导学生带动家庭,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守护一片林区”的良好效应。
五、优化应急处置,提升火情扑救能力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精准研判火险形势,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督促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控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卫星热点核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各级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和应急演练,检修维护扑火装备和物资,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区域靠前驻防、带装巡护,确保火情发生时,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对于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确保生态资源安全至关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如下命令。
一、深化法治引领,夯实防火治本根基
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制度成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核心法治支撑,为张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各级林长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和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将《条例》要求贯穿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流程、各环节,推动张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上稳步前行。
二、压实各级责任,织密全域防控网络
各县区要以全面深化林长制为核心抓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细落实“8311”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市级领导包县(区)、县(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干部包户、护林员草管员包山的五级包抓责任体系,将防火责任逐级分解、层层压实,确保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常态化开展防火工作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隐患第一时间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闭环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引发火灾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三、严控火源风险,守牢前端防控底线
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把火源管控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环节。紧盯清明、五一、国庆等关键节点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结合辖区火险等级变化,及时提请县级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要充分发挥防火检查站、护林员草管员及镇村干部前沿哨卡作用,严格执行“进山扫码、入林登记”制度,加大科普宣传及检查力度,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管控区域;对违反规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或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街道)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要紧盯重点目标、重点设施、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纵深推进“林电共安”三年攻坚行动,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从源头防范火灾发生。
四、强化宣传赋能,凝聚全民防火合力
各县区各部门要以构建“全民参与、全域覆盖”防火线为目标,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推动形成“人人懂防火、人人要防火、人人尽责任”的良好工作格局。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抓实群众教育引导工作,严防野外祭祀、农事生产等用火行为引发火情。林草部门要在自然保护地、景区周边和林牧区出入口等林草资源集中、人员流动大的区域设立防火宣传站,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规范用火。公安、应急等执法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做到处理一起、教育一群、震慑一片。宣传部门要统筹各类新闻媒体,通过专栏报道、解读海报、短视频等形式,高频次开展防火公益宣传,深化宣传影响力。教育部门要着力培养学生防火意识,引导学生带动家庭,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守护一片林区”的良好效应。
五、优化应急处置,提升火情扑救能力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精准研判火险形势,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督促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控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卫星热点核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各级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和应急演练,检修维护扑火装备和物资,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区域靠前驻防、带装巡护,确保火情发生时,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