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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问政 >> 部门 张掖市财政局制定“正负面清单” 明确政府采购“红线” 来源:张掖市融媒体中心    0 人参与互动 2024年01月23日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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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张掖网讯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行为,打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张掖市财政局出台了《张掖市政府采购正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明确六个方面11项正面清单和三个方面41项负面清单,涵盖采购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参与主体。

  《清单》聚焦扶持中小微企业类、支持乡村振兴类、支持环保节能循环利用等绿色采购类、支持残疾人单位和监狱企业类、保证金管理类、支持企业融资类以及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评审过程、采购执行、合同签订、履约支付、评审职责、供应商等方面,对禁止性条款、隐含限制性条款、法规“红线”进行了目录化、精细化呈现。

  规范政府采购全流程业务操作,《清单》进一步明确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以及注意事项等问题,禁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除潜在供应商,坚持“无预算、不采购”,杜绝“先上车后补票”或“一边采一边补”等现象的发生。同时,督促采购人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制,切实加强履约验收工作。

  管住“专家”,保证评标过程公开透明。《清单》要求,要按照规定开展评审活动,并对开标、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严禁评审专家泄露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严禁评审专家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在评审开始前,严禁评审专家私自接触供应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评审过程中,严禁评审专家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等。

  对于供应商,《清单》明确6项禁止行为,涉及严禁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提供虚假材料、与其他供应商围标串标谋求中标;严禁供应商不及时签订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合约;严禁虚假、恶意投诉等等。

  两份《清单》双向出击,从政府采购活动的源头进行正本清源,有效控制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打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规范执业、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了政策保障。(王鹏)

 

 

编辑: 张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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