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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新闻中心 为了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障群众利益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2019年12月16日 18:13

  (资料图)

  编者按

  为了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安全用药农家行”等专项活动,突出办好校园周边、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不合格食品,违规经营速冻食品、保健食品等案件。累计发现该领域案件线索429件,履行诉前程序案件301件,起诉16件,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288千克,货值54.18万元。

  “孩子在小饭桌吃得好,我们家长也放心!”金昌市金川区小学生家长石安成对检察官和记者说出了自己的心声。日前,“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美丽甘肃建设主流媒体陇上行”采访团走进酒泉、金昌、兰州新区等地,实地探访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食品安全工作进展和成效。

  金昌:“小切口”做实“大监督” “小饭桌”变成“放心桌”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朱 婕 王 虎

  金川区检察院从“小切口”入手做实“大监督”,以中小学校园周边的托餐机构“小饭桌”为重点,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对金川区“小饭桌”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未按规定公示食品经营登记证和营业执照、使用变质食材、厨房操作间卫生条件差等食品安全隐患。金川区检察院向原区食药监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监督检查食品安全问题,将“小饭桌”纳入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范围。

  原区食药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对检察建议中暴露出的监管不到位、食品安全等问题积极整改,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检查“小饭桌”30多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2份,集体约谈“小饭桌”经营者60余人(次)。机构改革后的金川区市场监管局建立了长效常态的监督机制。

  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后,全区“小饭桌”基本完成整改落实。记者走访的两家“小饭桌”食堂操作间均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家长通过手机就能查看“小饭桌”食物加工流程,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变得“可查、可看、可控、可监督”。

  “现在我们‘小饭桌’在家长和学生中有很好的口碑,这要感谢区检察院和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建议。”金昌市金川区响叮当小饭桌服务中心的经营者周兴军告诉记者,通过认真落实区检察院和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建议,“小饭桌”食材的进货渠道、加工、留样等严格按照要求,建立了透明、安全的经营管理制度。

  “检察机关多维度的监督,推动食品安全问题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转变。”金昌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赵文斌说,检察院以“小饭桌”为切入点,逐步拓展延伸对全区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把餐饮具消毒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和夜市小摊点列为监督重点,对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风险,向市卫健委、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酒泉:保障戈壁“菜篮子”我们一直在行动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朱 婕 王 虎

  肃州区检察院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走访调查肃州区戈壁生态农业发展现状时,发现存在农产品质量监管和追溯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给发展戈壁生态农业、保障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肃州区检察院先后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和戈壁生态农业公益保护推进会,向区农业农村局和12个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呼吁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接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推动完善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多个实施方案,与15个乡镇签订农产品质量责任书。各乡镇与辖区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与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社、种植户签订农产品安全质量承诺书。

  “检察建议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注入了一针检察‘强心剂’。”肃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国斌向记者介绍说,为了从源头监督把关农产品质量,区检察院专门设立了派驻戈壁生态农业产业园检察服务室,由3名检察院工作人员负责。

  肃州区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完善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督,实现了戈壁生态农产品检测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新增农产品检测追溯点8个,15个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在81个行政村配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为47个行政村配备农残速测仪等设备。

  东洞镇党委书记吴海霞对检察院工作人员点赞说:“我们非常支持检察机关对农业产品质量的监督,这对促进镇政府积极履职、规范农产品种植和保障戈壁‘菜篮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过多部门联合协作的努力,各乡镇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共对农民自产及集贸市场蔬菜开展检测1800余次,均达到合格标准,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保障。

  兰州新区:落实“四个最严”确保食品安全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朱 婕 王 虎

  兰州新区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兰州新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部署,联合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兰州新区公安局等全面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兰州新区检察院深入各园区、职教园区、村镇等地进行线索摸排,重点围绕农贸市场、超市、旅游景点、中川国际机场周边小商铺、网络餐饮生产经营商家、饮用水生产厂家等展开调查。对摸排的案件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对调查结果及时归纳汇总,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此次专项活动发现有几家外卖平台上多家经营者未在明显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现14家商铺无食品经营许可证,2家商铺的奶制品存储条件不达标,15家商铺存在过期乳制品、饮料和食品未及时下架,1家商铺桶装饮用水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发现有销售假冒名酒等危害公众食品安全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兰州新区检察院及时向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监管,落实最严格的监管要求。

  “收到兰州新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我局积极部署,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以及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展开拉网式检查,查处取缔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以及销售索证索票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姜涛介绍说。

  “兰州新区检察院发现我们辖区的食品问题后,向有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监督的十分及时。”西岔园区党委书记王炯说,这对维护食品安全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使得我们既严厉惩罚了违法行为,也促进了相关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行为。

  今年11月,兰州新区检察院联合兰州新区公安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公开销毁查获的问题食品价值共计55万余元。

 

 

编辑: 王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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