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经张掖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修改。现就《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1.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679号(734000) ,请在信封上注明“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2.传真:0936—8296626
3.电话:0936—829603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
张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