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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问政 >> 公告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第七批)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19年08月09日 18:39

  信访受理编号:第七批306号

  信访反映问题:1.甘州区大满镇黑城子村4社村民谭海明在家中修建养猪场,养殖了一百头左右生猪,臭味扰民。

  2.甘州区龙渠乡白城村5社村民服光明在家中修建养猪场,养殖了一百头左右生猪,臭味扰民。曾向甘州区环保局多次反映,未解决。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养殖户汤海明在自家门前修建4栋猪舍养猪,场区及周边环境卫生较差,粪污清理不彻底,存在臭味。信访举报的龙渠乡白城村五社村民服光明,实为龙渠乡白城村六社村民付光明,共有猪舍6栋(自建2栋、租赁4栋),其自建猪舍无粪污处理设施,粪污清理不及时,导致空气污染,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一、大满镇黑城子村汤海明养殖场整改情况:1.养殖户汤海明清理整治场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清运圈舍及化粪池内粪污,开展消毒灭菌灭蝇工作,减少臭味,做到粪污日产日清;2.养殖户签订《环保问题整改承诺书》,严格按照《甘州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环保规范》要求,于2019年7月20日将超出规范标准外的存栏猪全部销售处理,目前圈舍仅剩10头母猪及部分不足45日的仔猪,已达到限养要求(距居民区50米以内母猪不超过10头,或者育肥猪不超过20头);3.甘州区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粪污日产日清、场区消毒灭蝇及场区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

  二、龙渠乡白城村付光明养殖场整改情况:1.龙渠乡与养殖户付光明积极沟通协调,养殖户付光明同意整合资源,签订自有猪舍关停承诺书;2.7月22日上报办理情况报告时,养殖户付光明已将自建猪舍内68头生猪全部转移至距居民点383米的租赁养猪场,清理了自有圈舍及化粪池残留粪污,清理整治了自有猪舍、租赁养猪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并开展消毒灭蝇工作,养猪棚正在拆除中3.7月22日—24日,养殖户付光明彻底拆除了养猪棚、圈舍等设施,平整场地,恢复地貌;4.甘州区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粪污日产日清、场区消毒灭蝇及场区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

 

 

编辑: 张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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