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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环境整治 >> 信访公示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第二十三批)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19年08月08日 21:06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三批1675号

  信访反映问题:肃南县康乐镇墩台子村有一小区一楼餐馆油烟、噪音严重扰民,且餐馆外下水道臭气熏天,卫生脏、乱、差。

  责任单位:肃南县委、县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问题反映的是肃南县桦宇清真美食府,位于肃南县康乐镇墩台子村游牧民定居工程一号楼3单元1楼商业门面。该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手续齐备。该店使用电灶,配套安装吸附式油烟净化设备,排烟道架设至操作间内窗口处,烟道向墙体外延伸2.5米左右。因未定期清理烟道及油烟净化设施,导致油烟外漏,且油烟净化器运行过程中风机噪声较大,存在噪音、油烟扰民问题。该餐馆餐厨废弃物和油脂由业主自行送至该小区垃圾处理点,“三书一台帐”齐全,其下水道已按规范接入肃南县城区污水管网,下水道井盖等设施齐全,无异味,餐馆周边环境整洁。经入户调查,该店自2016年7月经营以来,店内外环境卫生保持较好,无脏、乱、差现象。

  1.肃南县市场监管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该店给予警告处罚,责令该店限期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静音设施,定期清洗净化设施;要求该店在整改到位前,减少居民正常休息时的经营活动,消除噪声扰民问题;

  2.该店经营者于8月5日18时前完成了现有油烟净化设备、居民楼一楼外墙及地面油渍的清洗,对餐馆内外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整治;

  3.该店经营者考虑到现有风机噪声大等原因,自愿拆除现有的吸附式油烟净化设备,已订购水溶式高效一体油烟净化设施及静音设施,计划于9月5日前安装到位,待安装后开展噪声、油烟检测,确保噪声、油烟达标排放;

  4.该店建立卫生保洁制度,确保餐馆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5.肃南县市场监管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安排城区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该店及县城内其他餐饮店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油烟、噪音、水和大气污染等扰民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三批1681号

  信访反映问题:甘州区仁宗路碧水家园二楼金鼎御府名火锅噪音、油烟污染严重扰民。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问题反映的是甘州区仁宗路碧水家园小区住宅楼(独栋楼)二楼的金鼎御府名火锅,该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手续齐备。该店因经营不善,自2019年4月初自主停业至今,后厨使用酒精灶,炒料区窗户未封闭,排烟道从碧水家园住宅楼墙体西侧架设至楼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经询问周边经营门店及住宅楼居民,该店在以前经营中存在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1.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立即清洗、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后厨墙体、窗户加装隔音棉、隔音板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2.该店负责人因经营不善、长期停业、无意经营等原因,于8月5日主动提出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注销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因该店《营业执照》涉及公司担保贷款等问题,未予以注销。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三批1702号

  信访反映问题:2018年至今,山丹县清泉镇南湖路回族村村委会南侧200米处有一垃圾站,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每日06:00,有人焚烧此处垃圾,产生黑烟,臭味扰民。

  责任单位:山丹县委、县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问题反映的是山丹县城乡结合部、清泉镇南湖村五社道路旁的垃圾站,该垃圾站由清泉镇南湖村委会于2012年建成投入运行并负责日常监管,山丹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每周三次集中进行清运清理。因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天气炎热等原因,造成臭味扰民。同时,周边个别农户在无人时间偷偷将柴草、树枝、破旧家具等杂物投入垃圾站,并点燃可燃物,监管人员未及时发现制止,导致生活垃圾被点燃,产生黑烟及臭味。

  1.山丹县清泉镇政府、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环卫所组织人员立即对该垃圾站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

  2.清泉镇南湖村委会对垃圾池内侧墙体进行了粉刷,并对垃圾站内垃圾斗及墙体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在垃圾站大门口设置防护栏网,防止塑料袋、纸屑等垃圾散落;

  3.南湖村委会积极发动周边居民,彻底整治垃圾站周边区域和农家山庄、住户房前屋后杂物,美化周边环境;

  4.清泉镇政府向周边住户、农家山庄业主发放《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关于杜绝不文明行为的倡议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居民环保意识;

  5.南湖村委会召集周边居民代表召开征求意见会议,推选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强化该区域环境卫生日常监管服务;

  6.清泉镇政府与南湖村委会签订环境问题长期监管责任书,重新制定完善了《山丹县清泉镇卫生保洁制度》《清泉镇南湖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和《南湖村卫生监督员职责》,加强该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

  7.针对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山丹县清泉镇党委对南湖村党委书记赵振斌、副书记周文信进行提醒约谈,南湖村党委对副书记周文信、垃圾站管理员刘和前给予会议通报批评。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三批1719号

  信访反映问题:民乐县北环路颐和盛世小区、凤凰郡小区内道路未硬化、扬尘严重、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臭味扰民。且颐和盛世下水井坍塌,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责任单位:民乐县委、县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问题反映的颐和盛世小区由张掖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已建成住宅楼13幢,入住居民496户2100人;建成商业楼6幢,入住商户13户。因项目资金紧缺、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小区建设进展缓慢,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该小区内约有22000平方米道路及公共场地未硬化,车辆进出时易引起扬尘污染;因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3个下水井因施工车辆碾压致使井盖破损、周围地基塌陷,造成臭味扰民。

  凤凰郡小区由甘肃慧图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开工建设,已建成住宅楼13幢,入住居民298户1200人;建成商业楼1幢,入住商户5户。其他住宅、商业楼及小区基础设施正在建设。该小区内约有8000平方米道路及公共场地未硬化,车辆进出时易引起扬尘污染,因小区垃圾斗内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臭味扰民。

  1.民乐县组织相关部门收集清理两个小区生活垃圾3吨,全部转运至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定期做好垃圾点除臭工作;

  2.为凤凰郡小区新购置垃圾桶16个,每个单元门口配备一个垃圾桶;清理凤凰郡小区余土700多立方米,平整场地3000多平方米,拉运砾石650立方米进行覆盖降尘;

  3.维修更换颐和盛世小区下水井盖3处;

  4.督促两个小区落实施工场地“6个100%”的防尘措施,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5.民乐县住建局督促两个小区的建设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明确施工进度,加快小区内公共场所及道路硬化工作。颐和盛世小区目前完成硬化面积1000多平方米。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十三批1727号

  信访反映问题:高台县安居小区地税局家属院东侧和富民家园北面废弃平房堆积了大量垃圾,臭味刺鼻,夜间野狗野猫乱叫,严重扰民。

  责任单位:高台县委、县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投诉问题反映的是高台县城关镇国庆村郑某某于2017年购买的平房,因暂时无力拆建,空置至今,房屋占地约600平方米。经现场核查,该平房院内堆积有少量杂物,院内外栽植有果树,因无人打理,有枯枝落叶,前院存有部分预制件,后院建有约一处1.5平方米旱厕,自原住户搬离后未再使用,现场未发现臭味刺鼻的情况。通过对附近居民的走访了解,存在流浪猫、狗出入的情况。

  1.高台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城关镇政府等拆除清运该院内废弃旱厕,彻底消除异味;

  2.清理前院堆存预制件,砍伐房前屋后及院内的果树,彻底解决果树影响周边居民日照采光和落叶落果招惹蚊虫等问题;

  3.清运院内树木枝叶及屋内外垃圾,拉运砂夹石约120立方米对房屋周边坑洼及裸露场地进行平整覆盖,彻底清理整治了该区域环境卫生;

  4.高台县城管执法局对聚集于此的流浪猫狗捕捉后妥善处置,进一步落实城区流浪猫、犬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解决流浪猫、犬扰民问题;

  5.督促房主对该平房进行围挡封闭,及时清扫院落环境卫生,防止产生新的生活垃圾;

  6.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环境卫生整治要求,积极主动加强该平房外围区域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每周检查该片区环境卫生一次,对发现的垃圾安排人员及时进行清扫保洁;

  7.将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与城市棚户区改造有机结合,积极争取和整合项目资金,加大该平房的拆迁改造力度,统筹考虑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套建设,以彻底改善该区域环境面貌和整体形象。

 

 

编辑: 张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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