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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问政 >> 公告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 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第十九批)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19年08月05日 19:26

  信访受理编号:第十九批1334号(*)来信

  信访反映问题:2017年,肃南县政府为生态环境整治将149户村民从祁连山保护区核心区搬迁出,但生态搬迁牧民存在以下问题:1.肃南县政府在生态移民后,采取“四个一”措施保障牧民生活,但其实根本不存在。2.马蹄藏族乡正南沟村共50户处在核心区,却只搬迁了16户,其余34户仍在经营放牧,且近两年牲畜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大量购买牲畜在核心区放牧,不但没有起到禁牧和恢复生态的作用,反而加大了生态压力。3.政府承诺搬迁后每户安排生态护工一名,但这并不属实,且发展后续产业仍然为空话和口号,牧民生活难以维持,希望政府拿出切实可行的扶助政策。

  责任单位:肃南县委、县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信访问题反映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肃南段149户农牧民搬迁三个方面问题,肃南县在此信访问题反映前已落实。

  2017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的会议纪要》“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现有居民的搬迁工作”精神及省、市关于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安排部署,肃南县把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肃南段农牧民搬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根据张掖市发改委、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肃南县农牧民搬迁实施意见》明确的“核心区内长期居住并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肃南县149户484人搬迁范围及对象”,积极研究制定各项后续保障措施,核心区149户484名农牧民全部搬迁退出核心区,149户农牧民95.5万亩草原实现整体禁牧,149户农牧民3.06万头(只)牲畜全部出售。149户农牧民已有147户分别在张掖、肃南县城、乡镇所在集镇或邻近市区新购置了楼房,2户根据自身需要已租住住房。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肃南段搬迁农牧民联系帮扶机制的通知》,实行县级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帮扶搬迁户工作机制,因户因人施策,稳步解决搬迁农牧民思想顾虑、后续产业、就业及生活保障等问题。

  1.关于“肃南县政府在生态移民后,采取‘四个一’措施保障牧民生态,但其实根本不存在”的问题。

  2017年以来,肃南县在推进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149户农牧民搬迁过程中,积极研究并实施了政策扶持带动一批、产业培育保障一批、就业培训增收一批、创业引导发展一批的具体措施。累计为149户农牧民发放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补偿资金3503万元,户均达23.5万元,人均达7.2万元。研究出台了《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肃南段)搬迁农牧民发展后续产业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为核心区搬出的149户农牧民每户发放5-10万元的贴息贷款,连续贴息三年,鼓励搬迁农牧民用于转产就业发展。目前已为90户搬迁户发放贴息贷款897万元;先后引导培育了康乐镇搬迁农牧民兰天雄等从事舍饲养殖和贩销牧民50余人,培育了从事苗木、牧草种植等牧民10余人,培育了从事旅游产业农牧民10余人。每年为149户农牧民发放禁牧补助资金839.9万元,人均禁牧补助达1.67万元;先后为搬迁农牧民免费举办了电焊技术技能、美容美发美妆技能、驾驶技术、家政服务技能、民族服饰裁剪与刺绣、民族餐饮和农牧特色产业养殖开发培训班6期,三年来累计培训搬迁农牧民647人次,取得培训合格证书360余本;149户484名搬迁农牧民中有劳动力332人,通过自主创业从事个体门店经营、就近就地从事家政服务、开展运输服务等实现就业人数达274人,占全部劳动力的82.5%,剩余58名劳动力因家庭收入较高未选择再就业。

  2.关于“马蹄藏族乡正南沟村共50户处在核心区,却只搬迁了16户,其余34户仍在经营放牧,且近两年牲畜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大量购买牲畜在核心区放牧,不但没有起到禁牧和恢复生态的作用,反而加大了生态压力”的问题。

  经核实,肃南县马蹄藏族乡正南沟村全村有农牧户52户,其中核心区17户,缓冲区25户,实验区10户。2017年,根据张掖市发改委《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肃南县农牧民搬迁实施意见》精神,肃南县将长期在核心区居住并从事畜牧业生产的马蹄藏族乡正南沟村17户牧民列入搬迁范围,并实施搬迁退出,搬迁户38614亩草原实施禁牧。不在核心区长期居住的35户农牧民66646亩草原继续实行草畜平衡管理,按照草畜平衡管理规定,66646亩草原核定载畜量3920个羊单位。从2016年开始,马蹄藏族乡正南沟村通过实行异地借牧、租赁草场、舍饲养殖、人工种草、购买饲草料等方式减少牲畜对天然草原的啃食量,三年来完成减畜1183个羊单位,2018年底实际饲养量3073个羊单位,实现了草畜平衡。据肃南县草原站对正南沟村天然草原监测数据显示,禁牧区总盖度提高了0.78%,草群高度提高了0.63%,亩均鲜草产量增加了0.42%,禁牧区比草畜平衡区天然草地的盖度、高度、产草量呈上升趋势,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3.关于“政府承诺搬迁后每户安排生态护工一名,但这并不属实,且发展后续产业仍然为空话和口号,牧民生活难以维持,希望政府拿出切实可行的扶助政策”的问题。

  根据《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肃南县农牧民搬迁实施意见》要求,肃南县逐户开展调查,坚持搬迁农牧民自愿和每户选聘1名的原则,从149户搬迁户中选聘生态管护员115人,自愿放弃从事管护员或不符合选聘办法年龄条件34人。目前,115名管护员已全部到岗工作,每人每年劳务费3万元已全面落实到位。149户484名搬迁农牧民后续生产生活得到了有力保障。

  今后,肃南县将通过以下三项举措继续加大搬迁农牧民后续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确保搬迁后农牧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一是持续抓好搬迁农牧民后续产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肃南段搬迁农牧民联系帮扶机制,引导农牧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树立自强致富的决心,激发群众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鼓励搬迁农牧民发展高效种植业、生态林业和现代养殖业、生态休闲畜牧业等产业;依托各类涉农项目对继续发展农牧业种植、养殖的牧户给予倾斜扶持。继续加大农牧民转移就业培训力度,依托肃南县人社局和农广校培训项目,做到核心区搬迁农牧民培训全覆盖,带动农牧民转产就业。二是全面加强禁牧草原执法监管。每年制定详细草原执法计划,定期不定期组织县、乡草原执法人员和村级生态管护员对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草原进行执法检查和巡查,加大巡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坚决果断制止和查处,起到“处罚一件震慑一片”的作用。充分调动村级生态管护员就近就地监管作用,建立《肃南县禁牧和草畜平衡举报制度》,调动牧民群众参与草原生态保护积极性。同时,肃南县、乡草原执法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禁牧草原专项清理执法活动,并建立《肃南县草监所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单月巡查台账》。三是强化农牧民草原保护意识教育。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和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等活动,深入乡镇、农牧村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草原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草原生态保护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编辑: 张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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