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高台讯 7月19号,高台县在中心广场举行《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各成员单位通过文字介绍、图片展示、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向过往市民讲解《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引导、教育广大群众增强交通法治、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市民 王根春:“我们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据了解,《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是我市制定实施的第一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已于2019年2月26日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2019年5月31日经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于今年7月1日起公布施行。(徐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