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肃南讯 近期,肃南县人社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对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提高,调整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增资补发于7月底前到位。
一是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参加本次调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是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突出效率因素。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2018年同类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5%。
三是倾斜调整,向高龄和艰边地区倾斜。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执行四类地区艰苦边远调整政策,每人每月分别增加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