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台:运用“第一种形态”体现严管厚爱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坚持挺纪在前,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积极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充分体现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高台县先后制定《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暂行办法》《谈话函询工作规程》《了结处置问题线索规定》《高台县纪委监委机关实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第一种形态”的程序和方法,对党组织、党员干部个人在遵守党规党纪以及作风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不需要进入立案审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广泛运用约谈函询、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精准践行“第一种形态”,让广大党员放下包袱,轻装前行,充分调动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廉洁履职的自觉性,传递了组织的信任。
1-11月份,该县各级纪检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6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85人,其中诫勉谈话25人,责令作出检查39人,通报批评71人,告诫约谈53人,批评教育71人,提醒约谈23人,工作约谈3人。(供稿 朱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