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公安局关于启用省道213线和220线两处区间测速的通告
为加强省道213线和220线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我局将位于省道213线(张肃公路)58 km+100m处的区间测速点移至64km+450m处,与82km+900m处区间测速点形成测速区间,在省道220线(元白公路)26km+726m至51km+510m路段设置区间测速。根据张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对肃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验收省道220线区间测速系统及拟调整省道213线区间测速范围和限速值请示的批复》(张公交传发〔2018〕161号)精神,我局决定自2018年10月2日起启用上述两处区间测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省道213线64km+450m至82km+900m测速区间全长18.45公里,限速值60公里每小时,单程用时不得少于18分27秒,采用区间加单点的测速方式。
二、省道220线26km+726m至51km+510m测速区间全长24.784公里,限速值60公里每小时,单程用时不得少于24分47秒,采用区间加单点的测速方式。
肃南县公安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