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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2018专题 >> 最美奋斗者 和谐社会的“奠基石” ——记甘肃省高台县巷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18年09月07日 09:43

  高台县巷道镇地处城乡结合部,四面环城分布,辖25个行政村,1个农场,157个村民小组,8600户、2.7万人,人口居全县之首。近年来,巷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紧扣全镇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用真情化解矛盾纠纷,用实干维护社会稳定,赢得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老百姓的广泛赞誉,为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日,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司法厅通报表扬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健全组织网络夯基础

  巷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起了以镇调委会为依托,村调委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延伸,人民调解员为骨干,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点、线、面相结合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将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到全镇每一个角落。目前,全镇共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7个,其中,镇调委会1个,行业调委会1个,村调委会25个,海选人民调解员157名,并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镇调委会主任周成的名字率先在全县成立“周成网络调解室”,做到了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新格局。2013年以来,各级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1108起,

  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9%。办理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25件,“三调联动”调处案件54件,有效地维护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规范调解工作促提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巷道镇调委会既重视自身建设,又不放松村级调委会建设,从规范调解阵地、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重点方面入手,在两级调委会建立健全了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学习、例会、重大纠纷讨论、回访、公开公示、信息报告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了组成人员、调解程序、调解文书“三规范”,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实现了调解组织场所、机构、人员、报筹、经费“五有”,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镇调委会设有专门的调解室,部分条件好的村调委会还分类设置了接待室、办公室、调解室,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大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建成市级标准化调委会2个,县级标准化调委会13个,司法行政工作室11个,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优化队伍结构强素质

  坚持以《人民调解法》为准则,通过海选人民调解员进行队伍调整和充实,将一批懂法律、讲政策、办事公道、群众信任的人员吸纳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使人民调解员的文化知识结构逐步得到优化;结合村级换届选举等有利时机,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员特别是调委会主任的选任工作;积极聘请律师、机关干部等担任特邀人民调解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对各级人民调解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培训,免费发放人民调解员培训教材;挑选一批典型案例,开展现场调解、点评等方式,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近3年来,通过经验交流、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累计培训人民调解员1400多人次,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升。

   创新调解机制提效能

  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巷道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两大棘手问题,一方面是出租房屋最多、流动人口最多、人员结构复杂,维护社会稳定压力大,另一方面是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城郊结合部的大量土地需要征用,房屋需要拆迁,征地拆迁任务重,仅2013年以来,就引发征地拆迁矛盾295起,城市建设矛盾187起,占矛盾总数的44%。面对特殊治安形势和特殊发展时期,为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巷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层级调解责任、调解时限,完善奖惩机制等举措,有力提升了工作效能。

  推行“四级七天”调解法,确保矛盾纠纷化解率。“四级七天”调解法,即镇村社干部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社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限时1天;调解不成的上报村调委会,由村调委会和联村干部进行二次调解,限时2天;调解不成的以民情报告单形式上报司法所,由联村领导和司法所进行第三次调解,限时2天;调解不成功的上报镇综治委,由镇综治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调整调解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组成由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人员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小组或实行“一庭三所”联动模式,对矛盾纠纷进行限时化解,限时2天。“四级七天”调解法,从制度、机制层面上明确了村社人民调解员、村调委会、司法所、镇综治委四个层级的工作责任及责任时限,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层级责任体系,既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又督促各级干部转变了工作作风,确保大部分矛盾纠纷在第四级、第7个工作日得到有效化解。“四级七天”调解法推行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439起,其中村社两级调解382起,镇调委会调处57起,矛盾纠纷化解率同比提高了20%。

  建立包案调处机制,强化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具体人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结时限,包调处、跟踪、反馈。进一步规范了排查、调处、移交、报送程序,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点、线、片、面四级防控化解机制,为有效化解纠纷提供了机制保证。同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移交等情况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村调委会成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个案补贴”相挂钩,有力激发了镇、村、社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个案补贴”幅度,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热情。近年来,巷道镇调委会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激励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对调解的纠纷按简单、一般、复杂疑难等情况予以分类,在县上进行“个案补贴”的基础上,镇上还对调处成功的每件矛盾纠纷又给予20元的补助。通过这些激励机制,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及各调委会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夯实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丰富调解工作载体,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巷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在便民上动脑筋,在利民上提能力。通过设立人民调解电子邮箱,在各调委会公布人民调解受理电话,方便了群众通过网络、短信和电话申请人民调解事项,反映矛盾纠纷线索,畅通了信息渠道。建立“流动调解室”,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把法治宣传教育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就地解决问题。今年,巷道镇调委会又依托信访接待大厅,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并架设了音像同步设备,设立了人民调解、信访接待、法律服务等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受理等法律服务。

   强化普法宣传抓预防

  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是手段,防范才是关键,而提高群众法治观念是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的根本所在。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巷道镇调委会将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法治展板展览、在学校设立“模拟法庭”和开展“法德进家”争创等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平时学法,遇事找法,解决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近年来,共举办各类普法培训班32期,组织各类法治讲座61场次,发放普法教材8000多套,编印宣传资料万余份,制作法德宣传版面510块、法德入户牌匾609块,烧制釉面瓷砖画318块,建成法治宣传一条街15条,法德楼院10个,法治广场4个,实现了镇村有法治一条街、法治楼院,村有普法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户有法律明白人、法律进家资料袋、普法书籍的法治工作目标,为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发挥了法治先导作用。(荆立才)

 

 

编辑: 赵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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