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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县区 >> 高台 高台:村务监督“十不问题”不容忽视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18年07月25日 15:42

  中国张掖网高台讯 近年来,从高台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和纪律审查情况看,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微权力任性”现象比较突出,反映出村务监督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和不足。近期,高台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和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症结、梳理成因、研究对策。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在运行和履职方面还存在“十不”问题。

  一是村监委作用发挥不平衡。在调研中,通过发放测评表、走访群众、镇村干部评价等方式,对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全县136个村监委中,作用发挥好的57个,占41.9%;作用发挥较好的40个,占29.4%;作用发挥一般的有28个,占20.6%;作用发挥较差的11个,占8.1%。

  二是村监委成员基本素质不够高。据调查,全县136名村监委主任,平均年龄53.6岁。从文化程度看,小学文化程度9名,占7%,初中文化程度的84名,占61%,高中文化程度40名,占29%,其他5名,占3%。村监委成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自身素质不高等问题。

  三是待遇报酬同比不均衡。目前,我县村监委主任工资补助标准每年每人平均是4200元(民政局文件规定,500人以下的村3700元,501至1300人的村4200元,1300人以上的村4700元),相对于村“两委”干部及社干部年均报酬(2017年我县村干部年平均报酬是21757元,社干部报酬年平均5858元),薪酬待遇差距大,且监委会其他成员是零补助。基层干部意见较大。

  四是监督范围不全面。根据《甘肃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规定,村务监督委员注重村级财务、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的监督,对村级党务、党员的监督不属于其监督范围。

  五是管理体制不顺畅。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组织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工作归属村党支部领导,业务由镇纪委指导,成员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开展工作受制因素过多,“后盾”不强,导致监督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六是业务技能不熟悉。村监委成员普遍缺乏财务、法律等相关业务知识,不会监督现象比较突出。并且专门针对监督委员会监督业务工作的培训很少,诸如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监督,监督应遵循的方法步骤、程序是些什么,上级主管部门是哪家,业务上由谁指导等方面的培训非常少,部分村监委成员对监督业务还比较生疏。

  七是监督形式不丰富。在全县13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中,村监委主任兼任村党支部委员的59名,占43.4%,在参与中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占48.4%,绝大多数村监委仅停留在结果和财务票据监督上。

  八是责任意识不够强。受农村门户宗族意识、乡亲乡情影响,个别村监委成员有随大流、顾情面、履行监督责任打折扣的现象。

  九是监督公正性不充分。个别村监委成员在监督过程中存有私心,涉及自身利益的事务监督热情高,有选择性监督的现象。

  十是办公场所不独立。136个村监委中,有独立办公场所的71个,与其他村干部共用办公室的65个,分别占总数的52.2%和47.8%,监督的独立性受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从加强指导、规范职能、健全制度、强化培训、细化考核、保障待遇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村监委会建设,促进村务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高台县纪委办公室)

 

 

编辑: 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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