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甘州讯 6月28日,甘州区法院对一位阻碍法院开展执行的案外人作出处罚,妨碍执行的张某被罚款1000元。
当日上午,甘州区法院干警接到当事人电话,因民间借贷纠纷未按法院判决偿还借款,而被原告荆某申请强制执行的刘某出现在家中。接到电话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往刘某家中,但敲开门后,开门的却是刘某的朋友张某。面对干警询问,张某欺骗干警说此处并非刘某家,在家的人也并非被执行人刘某,企图以此帮助刘某逃避法院执行。然而,这样的伎俩却被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一眼识破。干警将二人带回后,张某对自己所犯错误懊悔不已。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甘州区法院就张某阻碍法院干警执行案件的行为作出1000元罚款的决定。
当天下午,在张某履行罚款并作出检讨后,法院遂将其释放。被执行人刘某则因拒不履行义务,被依法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王睆 管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