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高台讯 近日,甘肃省高台县人社局医保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精神,强化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激励和约束作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全面推行单病种付费管理。
“最近有了单病种付费政策,住院费都降低了!我以前怕住院,担心付不起住院费,现在我住一次不但费用低了,还是出院结报,免去了我交押金的担忧,如今国家的医保政策越来越人性化了。”一大早,家住高台县城关镇的一位大爷说道。
据悉,单病种诊疗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定额报销。单病种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相应病种在最高限额内的合规费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参保人员在病种相应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
医保办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分别签订按病种付费管理服务协议,单病种付费更好的鼓励医疗机构不断提高诊疗技术水平,并根据自身实际服务能力调整新增诊疗病种,使参保群众医疗待遇得到更好的保障。(赵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