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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小婉看张掖 甘州区交警大队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18年05月09日 12:08

      中国张掖网讯(记者 王丽蓉)5月8日一大早,甘州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们在甘州区新闻大厦十字,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恰逢上班高峰期,途径该路段的电动自行车较多,在短短的一小时内,共查处了8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类电动自行车辆施行依法暂扣和对驾驶人实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广大市民的出行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上路,严重影响了有序、通畅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区创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甘州区道路交通秩序和管理水平,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甘州区交警大队自2017年10月开始,持续对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市民李女士:“以前不知道非机动车行驶要挂号牌,从去年开始要求非机动车悬挂号牌,但因为平时工作忙,周内没时间去车管所办理,没想到未悬挂号牌行驶是违法行为,接下来一定及时去办理相应手续。”

      据悉,自2017年7月1日起,张掖市甘州区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对纳入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办理注册登记并发放号牌、行驶证。截止目前,甘州区已有58424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办理领取了号牌和行驶证。

  张掖市甘州区交警:“申请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其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个人身份证、购买车辆发票等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在此,甘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现在还未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车辆,请及时到滨河新区车管所办理相应手续,提醒广大市民按照规定办理完全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同时,在日常行驶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按非机动车行驶规则出行,营造良好、安全的交通行驶环境。

 

 

编辑: 王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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