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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张掖网 >> 县区 >> 山丹 山丹:医保整合让16.64万人享受全方位医保服务 来源:中国张掖网    2018年05月04日 17:39

  中国张掖网山丹讯  随着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山丹县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本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论在筹资标准上,还是在报销政策上有了可喜的变化。涵盖了筹资标准、住院报销、大病保险、精准扶贫、医疗救助、门诊待遇等各个方面,使城乡居民得到了全方位的医疗保障服务。

  城乡居民筹资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居民缴费标准,与城镇居民一致,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80元,同时增加了财政补助标准,各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90元,比上年增加了40元。

  住院报销待遇水平有所提高。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调整为8万元,统筹区内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75%、70%调整为90%、80%、75%,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了10个、5个、5个百分点,跨市、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均为65%。

  大病保险实行再次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55元,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城乡居民按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5000元的费用为补偿基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自负超过3000元的费用为补偿基数),由大病保险资金分段递增报销,支付比例不低于50%;经大病保险政策报销后,对城乡居民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部分(不含3万元),大病保险再次给予按比例分段递增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80%,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特殊人群报销政策适度倾斜。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费用,报销时起付线下调3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市全额低保对象,农村一类、二类低保对象,一、二级残疾人,优抚对象、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等弱势群体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政策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报销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门诊享受待遇实行定额管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实行“按人头付费”,人均定额资金为80元/年,用于参保人员在统筹区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等费用支出,普通门诊资金可结转使用。参保人员患有需要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慢特病实行定额管理,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0%,累计不超过相应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

  随着政策的变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医疗待遇水平也随之提高,确保城乡居民人人享有普惠共济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韩燕)

 

 

编辑: 寇瞳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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