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讯 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根据《甘肃省兽医局关于印发<全省兽医实验室病原学检测能力建设达标方案>的通知》(甘兽医函〔2015〕42号)精神和《甘肃省兽医局关于加快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进度的通知》(甘兽医函〔2016〕51号)要求,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委托张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验收小组,对肃南县和临泽县的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验收小组根据甘肃省兽医局2015年11月对肃南县和临泽县兽医实验室建设的批复内容,并按照《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农医发[2009]15号)和《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要求,对两县兽医实验室提升能力建设的总结报告、2015年11月省兽医局对该项目的批复、项目完成后的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完成后的实验室平面布局图、项目完成后的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内容进行了全面核查。按照平面布局图,对建成的各项功能区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对购置的各种仪器设备逐项进行了核对。对项目执行的各项财务支出进行了再次审查。
通过现场查看和各项资料审查,验收小组一致认为,肃南县和临泽县的兽医实验室提升能力建设项目完成了批复内容,达到了预期建设效果,同意通过验收。下一步要根据新的建设内容完善实验室考核材料,尽快报省疫控中心进行实验室考核,以便能使建成的实验室尽快发挥作用。截止目前,我市已有高台县、肃南县、临泽县通过了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出建设项目验收。(何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