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甘州区公安局决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启用一批区间测速设备。测速系统实行单点测速和区间测速混合抓拍的方式,检测机动车通过测速点时的车速和通过两个测速点时的区间平均车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限速区域:G312线2614KM+980M至G312线2621KM+900M,G312线2621KM+9OOM至G312线2635KM+180M,G312线2653KM+86OM至G312线2661KM+246M,Z075线4KM+600M至Z075线15KM+312M,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70公里/小时,系统采用区间测速和定点测速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经过该路段的机动车超速行驶、驾车吸烟、驾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逆向行驶、危险品运输车辆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2.对抓拍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甘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甘州区公安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