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讯:市人社局全面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我省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争创省级示范仲裁院,全面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目前,市县区仲裁机构基本上达到“一厅三室”(仲裁厅、调解室、办公室、档案室)的建设标准,实现机构、人员、场地、设施、制度、工作“六到位”;有8个乡镇、86户企业、15个事业单位按照机构名称、调解程序、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四统一”的要求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确保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兰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