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问题隐患整改,加强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和供应保障工作,9月25日-9月30日,由市建设、安监、工商、质监和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实地检查了部分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
期间,检查组重点对县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落实前期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务院安全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及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方案》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赴部分燃气经营企业,对企业瓶装燃气运输、储存、管理,安全阀、压力表、消防水源、消防泵等安全设施运行,安全现状评价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现场查看了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情况。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消防设施老化、报警系统实效、作业人员操作不规范和相关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责令企业按规定限期整改。同时,根据检查情况,督促县区燃气主管部门要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各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严格排查各类燃气场站安全隐患,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和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全市城镇燃气安全运行和供应稳定。(市建设局)
编辑: 赵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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