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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李桥乡多举措管好农村集体聚餐

2017年06月19日 15:37   来源:中国张掖网

  中国张掖网山丹讯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一直是乡食药所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也是群体性、食源性食品安全问题高发区。为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近日,山丹县李桥乡食药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婚丧嫁娶、乔迁祝寿、子女升学等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全乡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明确了乡食药所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要负责做好监管区域食品安全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报告、备案制度,组织备案管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业务指导,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置食源性疾病事件;承办者责任,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报告备案义务,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对洁净要求包含环境及设施卫生、厨师和雇帮工人员卫生以及食品的加工过程洁净三个方面。承办者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加工和聚餐场所,应布局合理,配备有足够的照明、应当生熟分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标识明显,水质应符合标准;操作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确保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加工过程洁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洗手,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必要时进行消毒,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餐(饮)具必须按规定洗净、消毒、保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农村集体聚餐人数在200人(含200人)以下的聚餐活动,由乡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严格履行申报程序,聚餐人数50人(含50人)以上的由举办者或承办者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并填写申报备案登记表,签订安全承诺书;监督人员在集体聚餐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填写现场指导表,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王慧珍)

编辑:张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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