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掖市立法条例》的决议
2016年11月13日 20:24
来源:张掖日报
张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张掖市立法条例》的决议
(2016年11月13日张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张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张掖市立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认为,《张掖市立法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条例》各项条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切实可行。制定该《条例》对规范我市立法活动,建立和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全面推进法治张掖建设,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提供法制保障有着重要的意义。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条例》。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予以公布施行。
编辑:张玉茹